新聞稿:「不可忘卻的歷史--對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首要戰犯的東京審判」 講座
沉重並成功地舉行!
大芝加哥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
2015年6月27日
2015年6月20日在芝加哥伊利諾理工學院沉重並成功地舉行了由上海交通大學東京審判研究中心榮譽主任向隆萬教授講授的「不可忘卻的歷史--對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首要戰犯的東京審判」 講座,芝加哥和統會李紅衛會長主持了講座,上海交通大學蔣馥教授、芝加哥和統會何築笙理事長、伊利諾理工學院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李彥霖主席、芝加哥華聯會汪興無主席、華人海外交流協會和芝加哥五邑同鄉會方燕輝會長、名譽會長司徒劍、名譽會長趙健航、名譽會長周兆禧、伊利諾理工學院IEEE Fellow孫賢和教授、美加中華詩詞楹聯學會會長葉恆青、張一程、甘秋心、向宇明、鄧謹睿、夏字澤慧、陳遞波等參加。
今年2015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 歷史是非常殘酷的,現實也是非常殘酷的。
在1937年-1945年8年日本的侵略中國戰爭中,中國慘遭日軍鐵蹄蹂躪,傷亡人數達3500多萬,凍死、餓死者不計其數,被抓到
日本的華工大約1000多萬,從1874年到1945年日本侵華時期,中國非正常死亡累積人數至少達2.8億,經濟損失50萬億美元。
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德國,由於沒有徹底清算軍國主義的思想基礎,德國因此發動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總理默克爾表示,德國對納粹罪行承擔永恆的責任,對納粹大屠殺遇難者的紀念活動要一代一代傳下去,年輕人必須知道、然後同軍國主義、法西斯極端勢力作堅決的鬥爭。德國建立戰爭受害者賠償基金對受害者予以賠償。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和政府官員參拜靖國神社,修改和平憲法,強推保密法, 爭取出兵和作戰權,修改教科書,徹底否認二戰侵略史。日本沒有對受害國人民道歉,沒有建立戰爭受害者賠償基金對受害者予以賠償。日本在重蹈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的德國覆轍,徹底復辟軍國主義。
向隆萬教授,是東京審判中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向哲濬先生之子,向我們講述了東京審判、東京審判的研究和其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



向隆萬教授

東京審判(The Tokyo
Trial)是指1946年5月至1948年12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在日本東京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首要戰犯的國際審判。這些人中包括東條英機、松井石根、土肥原賢二等對中國和亞洲乃至全世界犯下累累罪行的戰犯。
東京審判是人類史上規模最大、參與國家最多、開庭時間最長、留下的檔案文獻最為浩瀚的審判。
然而,日本正在為東京審判翻案!
日本左右翼學者觀點:
• 山田朗:「東京審判是認識歷史的原點」。
• 北岡俊明:「日本人自信喪失之根源在於東京審判,否定東京審判是一切政策之優先」。
2013年3月12日,日本首相安倍對東京審判質疑:「戰爭結論不是由日本人自己,而是依據所謂的聯合國一方的戰勝國的判斷裁定的罪名。」,「對歷史的評價應由專家做出結論。政府參與歷史問題研究並發表意見可能引發外交問題。」
日本自民黨政務調查會長稻田朋美2015年6月18日稱,自民黨將在今夏成立新組織,調查檢證包括遠東國際軍事審判在內的盟軍佔領政策。這被視為日本政壇歷史修正主義的又一新動向。稻田說,自民黨不會否定東京審判結果,但判決理由中提到的歷史認識「謬誤太多」,有必要重新查驗。
因此,研究東京審判,維護人類的和平和正義,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法理基礎、結構組成與工作程序
《巴黎非戰公約》(Pact of Paris ,1928年8月27日,請閱讀全文),是世界上首個反對國家濫用開戰權的多邊公約。締約國承諾廢止戰爭,以和平手段解決一切爭端及衝突。締約方包括中國日本在內共54個國家。《聯合國憲章》、紐倫堡審判(歐洲國際軍事法庭[ 又稱紐倫堡審判, 英語:Nuremberg Trials] 指的是1945年11月21日至1946年10月1日間,由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勝國對歐洲軸心國的軍事、政治和經濟領袖進行數十次軍事審判。由於審判主要在德國紐倫堡進行,故總稱為紐倫堡審判。在這場審判中的被告共計22名,均為納粹德國的軍政首領。另外包括德國內閣在內的6個組織也被調查和判決,其中3個判決為犯罪組織,另外3個則無罪。)和東京審判的法律基礎。
《開羅宣言》(Cairo Declaration,1943年12月1日,請閱讀全文)。在《開羅宣言》中、美、英三國元首簽署:」我三大盟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於制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 」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1914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波茨坦公告》(the Potsdam Proclamation,1945年7月26日,請閱讀全文),中、美、英三國元首簽署(蘇後加入): 「對於戰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虜在內,將處以法律之裁判。」「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在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頒《投降詔書》, 接受《波茨坦公告》。

在1946年9月2日,日本軍政代表簽署投降書 ,「余等茲為天皇、日本國政府、及其繼續者,承約切實履行波茨坦宣言之條款」。

1945年9月9日9時﹐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在南京陸軍總部大禮堂主持受降典禮,日本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岡村寧次在日本投降書上簽字,向中國政府投降。

東京審判的法律準備
1945年12月,莫斯科蘇美英外長會議: 「關於實施投降條款、佔領及控制日本、及其他補充之命令,均應由最高統帥頒發。」
1946年1月19日,麥克阿瑟陸軍上將頒布《盟軍駐日最高司令特別公告》:
「設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負責審判被控以個人身份或團體成員身份,犯有任何足以構成反和平罪者。…」
1945年11月 盟軍國際檢察局成立
1945年12月 盟國同意組成由11國參加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 (法庭地址選在原日本陸軍部大樓)

1946年1月19日 頒布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結構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由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批准成立
11個同盟國:中國、美國、英國、蘇聯、法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荷蘭、紐西蘭、印度、菲律賓
每國推派1名檢察官、1名法官;檢察長由美國檢察官約瑟夫.貝瑞.季南(Joseph Berry Keenan)擔任,庭長由澳大利亞法官威廉.弗拉德.韋伯爵士(Sir William Flood Webb)擔任
每名被告配備若干名日、美辯護律師

11個同盟國法官

中國代表團的組成
1945年10月22日 中國駐美大使魏道明致電重慶外交部,轉達盟軍總司令「請求各國推薦適當人員以便由其選派。因此美政府特請中英蘇各推五人,澳坎(即加拿大)法荷紐(即紐西蘭)各三人」
1945年11月22日司法行政部、軍令部、軍法總監部以及外交部共推薦8人(向哲濬、倪征𣋉、劉方矩、石毓嵩、呂節、吳經熊、燕樹棠、梅汝璈)報行政院核選
1945年11月29日外交部「擬選向哲濬等五名為遠東國際法庭我國代表(即向、倪、劉、呂、梅)請委員長蔣簽呈」
1945年12月8日蔣介石批覆「所擬以向哲濬梅汝璈等二人為遠東國際法庭我國代表一節已交行政院照派矣中正亥庚府交」
1946年2月7日向哲濬到達東京
1946年3月20日梅汝璈到達東京
中國代表組成員(前後17位)
檢察官團隊:
檢察官: 向哲濬
首席顧問 倪征𣋉;顧問 鄂森,桂裕,吳學義;
秘書 裘劭恆,劉子健,高文彬,朱慶儒(外交部派)
翻譯:
張培基,周錫卿,鄭魯達,劉繼盛
法官團隊:
法官:梅汝璈
秘書 方福樞,楊壽林,羅集誼(外交部派)

檢察官向哲濬 法官梅汝璈

英美法的審理原則
被告無罪假定
檢方與辯方平等,均可提出人證物證
經過舉證、起訴、反詰、辯論等環節,法官採納合理證據
法官量刑、宣判
法庭工作程序
1、檢察階段(1946年5月 –1948年4月)
提交起訴書
舉證
辯護
反詰
總結
2、審理階段(1948年5月 – 1948年11月)
撰寫判決書
量刑
宣判
東京審判的主要數據【與紐倫堡審判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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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審判 |
紐倫堡審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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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時間 |
924天 |
24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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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成國 |
11國:美、中、英、蘇、加、澳、法、荷、紐西蘭、印度、菲律賓 |
英、美、蘇、法 4 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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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罪名 |
1.破壞和平罪; 2.戰爭犯罪; 3.違反人道罪 |
1.破壞和平罪; 2.戰爭犯罪; 3.違反人道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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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戰犯人數 |
28(病亡2,精神病1) |
24 |
|
開庭次數 |
818 |
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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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記錄 |
48412頁 |
1700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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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證人 |
419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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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證人 |
779 |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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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
絞刑 7,無期徒刑 16,有期徒刑 3 |
死刑12,無期 3, 有期 2, 無罪 3 |
三、中國代表團的貢獻
日本侵華時間最長
中國軍民犧牲最大
中國戰場拖住日本三分之二的軍力,貢獻巨大
中國是聯合國發起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中國有一批堅持正義、學貫中西的學者、官員
中國代表團理應作出重大貢獻
中國檢察官團隊的主要貢獻
提出日本戰犯罪行自1928年「皇姑屯事件」算起
起草起訴書
邀集大量人證
提供大量物證
法庭辯論與反詰有理有力
及時傳遞信息,整理收集文檔
日本戰犯罪行從何時算起?(The beginning time of Japanese crimes)
1941年12月7日, 日軍偷襲珍珠港 Pearl Harbor bombing
1937年7月7日, 盧溝橋事變 Lugouqiao Incident
1931年9月18 日,九一八事變 Mukden Incident
1928年6月7日, 皇姑屯事件 Huanggutun Incident
最終國際檢察局同意中國檢察官意見:
東京審判日本甲級戰犯罪行從1928年1月1日起,1945年9月2日(日本簽署投降書)止
中國檢察官團隊貢獻之一:提出日本戰犯罪行自1928年「皇姑屯事件」算起
向哲濬1948年2月11日發言, 「從謀殺張作霖到瀋陽事變這段時間裡,所有活動都是同一陰謀的一部分。」
中國檢察官團隊貢獻之二: 起草起訴書
向哲濬1983年談話,「作為檢察官,我參加了對戰犯罪行的起訴工作。大量人證物證表明,日本軍國主義分子對中國人民犯下的罪行真是罄竹難書,令人髮指。起訴書於1946年4月29日向法庭提出,列舉了五十五項罪狀,其中與侵略中國有關的就有四十四項之多。」
中國檢察官提出的11名日本甲級戰犯名錄

蔣介石委員長手書(數字為他心目中的戰犯次序)

起訴書首頁及11位檢察官簽名頁(向哲濬名列第二)
中國檢察官團隊貢獻之三:大量人證
田中隆吉(「皇姑屯」、「九一八」等)
溥儀(成立「滿洲國」):溥儀連續八天法庭作證(1946年8月16日-8月27日)
秦德純、王冷齋(日軍華北罪行):
• 連續4天(1946年7月22日-25日)出庭作證
• 接受6名辯方律師
• 反詰和庭長質詢
• (由美國助理檢察官約請,中國檢察官致電說明注意事項)
• 「圓滿完成」
• 庭審記錄275頁
徐傑俊、劉耀華、翟樹榮(威爾遜 wilson)
,許傳音,
尚德義、伍長德、陳福寶 ,梁庭芳,
貝茨( Bates),馬吉(Magee)(南京大屠殺):
• 證人舉例:
• 檢方11名中外證人(8名從中國到東京)
• 揭露南京大屠殺暴行
• (涉及南京大屠殺庭審記錄共29次,493頁)
南京大屠殺有多少證人證據?
• 檢方出庭證人 11(其中8人來自中國)
• 辯方出庭證人 2被告+17
• 法庭接受檢方證據 37
• 法庭接受辯方證據 23
童受民、陳大受(經濟侵略日軍各地暴行)
中國檢察官團隊貢獻之四:大量物證
例如:向哲濬、裘劭恆陪同季南檢察長到南京、華北調查日軍大屠殺及細菌戰罪證;
倪征𣋉、鄂森到北平等地調查日本在華北策劃傀儡政權等罪證;
倪征𣋉、吳學義、桂裕、楊壽林、劉子健到日本檢察廳調查檔案;
高文彬在日本媒體中發現日軍「殺人比賽」罪證;等等
從日方檔案、絕密電報中發現罪證舉例:裹脅溥儀
向哲濬1946年8月27日舉證:日本駐上海總領事村井於11月2日致日本東京外交部長幣原喜重郎電【證據288】:「土肥原賢二不得不秘密來到天津。現在他正秘密計劃採取各種步驟把宣統皇帝帶到瀋陽。…我們可以製造歡迎中國皇帝的公眾輿論,來製造一場看起來很像是中國的政治運動。 」
從日方檔案、絕密電報中發現罪證舉例:秘密轉移汪精衛
向哲濬1947年6月11日舉證:
影佐禎昭電報第2號【證物C-1 】:「在犬養健和矢野征記的陪同下,18日我在汪精衛的藏身處拜訪了他,而且與他們談了約三個小時的話。 就逃亡應該租用一艘法國輪船,以便將他安全地送到在上海的法國租界的藏身之處;日本應該事先在國際公共租界里準備二到三個藏身之處;應該在周圍部署來自上海工部局的日本警察作為警衛。…」
從日方檔案、絕密電報中發現罪證舉例:鴉片交易
向哲濬1946年8月15日舉證:
「證據顯示,一旦日本在佔領中國每個地方之後,那裡就成為向下一個地方進行毒品攻勢的據點。在日本佔領區出現的越來越多的鴉片煙館,越來越多的土地被用作生產罌粟,大量的鴉片和毒品的進口,日本控制的傀儡政府從鴉片和毒品交易中獲取了巨額的利益。」


高文彬從日本報紙《日日新聞》發現二日本兵殺人競賽的駭人罪行
向井敏明少尉斬殺106人
野田毅少尉斬殺105人

中國檢察官團隊貢獻之五: 法庭辯論與反詰有理有力
檢方出場人及其辯論次數:
向哲濬 :26, 倪征𣋉: 31, 桂裕: 5
辯方出場人及其辯論次數:
山田半藏:
40, 阪埜淳吉: 46,
Cunningham:
5, Mattice:1,
Brooks:
1
(辯題:被告板垣征四郎的罪行, 辯論一整天!)
辯論與反詰
1946年10月8-10日三天
倪征𣋉詰問板垣征四郎122、202、168次,總數超過490次!
中國檢察官團隊作戰
庭審紀錄中出現7 位中國檢察官團隊的姓名:
向哲濬 (檢察官): 20 次講話, 306頁;
倪征𣋉 (首席顧問): 16 次講話, 626 頁;
裘劭恆 (首任秘書):2 次講話, 28 頁;
桂裕 (顧問): 4次講話, 9頁;
鄂森 (顧問): 1次講話, 7頁;
劉子健 (繼任秘書): 7頁;
吳學義 (顧問): 2頁
中國檢察組貢獻之六:及時傳遞信息,整理收集文檔
東京審判期間,向哲濬向外交部發出83封電報、公函,及時傳遞信息
第1封:英文電報 (1946年2月9日)
第82封:手書公函(1948年11月10日)
【中央社東京廿九日專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向哲濬聲稱:日本頭號戰罪嫌疑犯廿名自巢鴨監獄之可能釋放,將不致影響中國政府引渡其中任何一人至中國國家法庭受審權利。……其中計有東條內閣中曾任商相,並為「滿洲國日本五個統治者」之之岸信介
向哲濬、高文彬攜兩箱法庭文檔回國
中國法官團隊的主要貢獻
• 爭座位
• 撰寫《判決書》的主要部分
• 爭取多數,艱苦量刑
• 最終判決25名甲級戰爭嫌犯有罪;東條等7名罪大惡極的日本甲級戰犯處以絞刑
梅汝璈據理力爭入座法官席中心位置
• 中國受害最長,犧牲最大
• 按日本投降書的簽字次序:美、中、…
• 如果中國法官坐在邊緣,除非制定按體重排座次的 規則, 否則將辭職另請高明
最終中國法官坐在庭長左側
法官中有那幾國是「多數派」?
1948年6月1日梅汝璈電報:
多數派包括中、美、英、蘇、加、紐、菲七人;庭長與吾人見解相差甚微,表示今後仍將參加;法、荷兩國亦有參加可能。獨印度法官鮑耳PAL頑固守舊,個性極強,表示決不合作。渠正忙於撰寫其長度將達千頁之個人異議書。
全力以赴——梅汝璈電報選
1948年7月23日:
「惟擬判工作進行遲緩,其主因實為案情龐大,卷宗浩多,以及十一國同人見解紛歧,尚陷僵局。調研折衝,頗費時力。」
「璈雖徳薄能鮮,但職責所在,自必全力以赴,決不懈怠。」
详撰判决-梅汝璈電報選
1948年11月11日:
「判決書長達千二百頁,約六十餘萬言。在敘述日本對外侵略事實經過之四百數十頁中,對華侵略部分為璈親自交稿提出,約二百五十頁,占篇幅半數以上。對於十七年來交綜複雜之中日關係,論列至詳。是非曲直所在,將大白於天下後世,私衷引為慰快。」
Judgment IMTFE(判決書)(1500 pages)
Contents
PART A
Chapter I Establishment and Proceedings of the Tribunal
Chapter
II The Law
Chapter
III Obligations Assumed and Rights Acquired by Japan
PART B
Chapter IV The Military Domination of Japan and
Preparations for War
Chapter
V Japanese Aggression Against China
……………
Ch.V Japanese Aggression Against China(第五章 日本對華侵略)
Section I.
判決書關於南京大屠殺的描述(片段)
“Estimates
made at a later date indicate that the total number of civilians and prisoners
of war murdered in Nanking and its vicinity during
the first six weeks of the Japanese occupation was over 200,000. ”
(片段中譯文)
「在日軍佔領最初六個星期內,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達二十萬人以上。…」


1948年11月12日韋伯庭長宣讀最終判決:
25名甲級戰犯全部有罪;東條英機等7名戰犯絞刑
判處絞刑的七名日本甲級戰犯
(贊成:中、美、英、加、新、菲、澳;反對:印、法、荷、蘇)
東條英機 7:4 (贊成:反對) 陸軍大臣,首相,侵略元兇
板垣征四郎 7:4 (贊成:反對) 陸軍大將,侵華首惡之一
土肥原賢二 7:4 (贊成:反對) 陸軍大將,侵華首惡之一
松井石根 7:4 (贊成:反對), 南京大屠殺部隊司令
木村兵太郎 7:4 (贊成:反對) 緬甸暴行部隊司令
武藤章 7:4 (贊成:反對) ,菲律賓暴行部隊參謀長
廣田弘毅 6:5 (贊成:反對), 首相
檢察官和法官獨立工作、互不通氣
四、東京審判的不足與隱患
• 冷戰已起,美國對日從寬
• 天皇及皇族被免予起訴
• 許多甲級戰犯(如岸信介)雖被拘押卻免予起訴
• 「731部隊」生化武器罪行被包庇
• 許多日軍暴行尚未揭露(慰安婦、敵占區「三光政策」等)
• 日本軍國主義思潮未予以清算
• 中國內戰,對東京審判的關注及人力物力嚴重不足
麥克阿瑟會見天皇,天皇及皇族免予起訴
南京大屠殺劊子手、上海派遣軍司令朝相宮鳩彥(皇族)逃脫懲罰,活到93歲!
東京審判的遺憾:未清算日本軍國主義思潮
1959年4月19日,在熱海市伊豆山,樹起了一座紀念碑,名為「七士之碑」。碑下埋葬的,就是當年處決的7名甲級戰犯的骨灰。

靖國神社——復活軍國主義的溫床
「游就館」:灌輸軍國主義的「基地」

2005年在靖國神社建立印度法官帕爾(Radha Binod Pal)紀念碑(11國法官中唯有印度法官帕爾認為全體被告無罪)

1978年東條等甲級戰犯的靈位放入靖國神社
从1951年日本首相吉田茂開始,日本各屆首相幾乎都曾到過靖國神社參拜。從1945年日本二次大戰投降後至今,日本各屆首相和政府都在參拜靖國神社,在復辟軍國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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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日本首相參拜靖國神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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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0月18日、 1952年10月17日、 1953年4月23日、 1953年10月24日、 1954年4月24日 |
吉田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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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年4月24日、 1958年10月21日 |
岸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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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10月10日、 1961年6月18日、 1961年11月15日、 1962年11月4日、 1963年9月22日 |
池田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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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21日、 1967年4月22日、 1968年4月23日、 1969年4月22日、1969年10月18日、 1970年4月22日、1970年10月17日、 1971年4月22日、1971年10月19日、 1972年4月22日 |
佐藤榮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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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7月8日、 1974年4月23日、10月19日 |
田中角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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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4月22日、8月15日 |
三木武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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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10月18日 |
三木武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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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4月21日 |
田中角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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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4月21日 1978年4月21日、8月15日、10月18日 |
福田赳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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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4月21日、10月18日 |
大平正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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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4月21日 |
大平正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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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8月15日、10月18日、11月21日、 |
鈴木善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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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0月18日、 |
中曾根康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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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7月29日 |
橋本龍太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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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13日、 |
小泉純一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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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3日供奉名為「真榊」的祭品、 2013年10月17日供奉名為「真榊」的祭品、 2013年12月26日 2014年10月17日以「內閣總理大臣安倍晉三」的名義向靖國神社獻上祭品 2015年4月21日 以「內閣總理大臣」名義向靖國神社供奉了祭品「真榊」 |
安倍晉三 |
1994年,首相村山富市呼籲反省軍國主義歷史的同時,其內閣七成員前往靖國神社參拜。
1995年8月15日,任村山內閣通產相的橋本龍太郎等8名自民黨出身的內閣成員參拜了靖國神社。
1997年8月15日,8名內閣大臣參拜靖國神社;
1998年8月15日,8名內閣大臣和54名國會議員及議員代理人參拜靖國神社;
1999年8月15日,8名內閣大臣和54名國會議員集體參拜了靖國神社。
2005年10月18日,日本一百多名國會議員參拜靖國神社。
2011年8月15日,日本自民黨總裁谷垣禎一等52名國會議員15日上午參拜了靖國神社。
2012年10月18日,日本67名議員參拜靖國神社
2013年4月23日,由日本跨黨派國會議員組成的「大家都來參拜靖國神社國會議員之會」168名成員集體參拜了供奉有二戰甲級戰犯牌位的靖國神社。
2013年8月15日,由「大家一起來參拜靖國神社議員之會」組織的集體參拜靖國神社活動在15日上午開始,總數190名(其中代理人101名)的國會議員和代理人參加了參拜活動。
2013年10月18日,日本總務大臣新藤義孝和159名國會議員參拜靖國神社。
2014年4月12日, 日本總務大臣新藤義孝參拜靖國神社。
2014年8月15日,日本內閣成員、國家公安委員會委員長兼綁架問題擔當大臣古屋圭司進入靖國神社參拜。隨後,當地時間早8點左右,日本內閣成員、總務大臣新藤義孝、日本眾議院議員前首相小泉純一郎次子小泉進次郎等進入靖國神社參拜。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沒有參拜靖國神社,而是以自民黨總裁身份通過特別助理萩生田光一,自費向靖國神社獻上了「玉串料」(即祭祀費)。
2014年10月17日, 110多名日本朝野國會議員集體參拜了靖國神社。
2014年10月18日,日本總務相高市早苗、國家公安委員長山谷惠理子及女性活躍擔當相有村治子3名安倍政府的女閣僚參拜了靖國神社。
2014年,「大家一起參拜靖國神社」在靖國神社每年例行「春祭」和「秋祭」期間以及8月15日都會參拜。2014年「春祭」(4月21日至23日)和「秋祭」(11月底)分別有147名和111名國會議員參拜,84名國會議員在2014年8月15日參拜了靖國神社。
2015年4月21日安倍晉三的特別顧問衛藤晟一參拜了靖國神社
2015年4月23日,106名議員參拜靖國神社,他們是日本跨黨派國會議員團體「大家一起參拜靖國神社」成員,包括自民黨、民主黨、維新黨和次世代黨人士。當天的參拜活動由這一團體會長尾辻秀久率領。
2015年4月23日,自民黨眾議院前副議長衛藤徵士郎、民主党參議院幹事長羽田雄一郎、次世代黨黨首平沼赳夫等在參拜之列。日本政府方面,環境副大臣小里泰弘、文部科學政務官赤池誠章、環境政務官福山守當天也進行了參拜。
日本正在為東京審判翻案!
2013年3月12日,日本首相安倍對東京審判質疑:「戰爭結論不是由日本人自己,而是依據所謂的聯合國一方的戰勝國的判斷裁定的罪名。」,「對歷史的評價應由專家做出結論。政府參與歷史問題研究並發表意見可能引發外交問題。」
自民黨政務調查會長稻田朋美2015年6月18日稱,自民黨將在今夏成立新組織,調查檢證包括遠東國際軍事審判在內的盟軍佔領政策。這被視為日本政壇歷史修正主義的又一新動向。稻田說,自民黨不會否定東京審判結果,但判決理由中提到的歷史認識「謬誤太多」,有必要重新查驗。
對東京審判的研究缺失原因
• 二戰後長期冷戰影響
• 中國的歷史變革與震蕩
• 對歷史研究的認識有偏頗
• 主要當事人逐漸謝世
• 第一手資料嚴重缺失
東京審判研究現狀: 任重道遠!
• 日本近三百種相關著作
• 西方近五十種相關著作
• 中國65年尚未出版過一部根據東京審判檔案文獻撰寫的著作
• 中國國內長期缺乏完整可供研究的東京審判庭審記錄檔案
五、東京審判研究在中國的新進展
2005年,中國對東京審判研究的轉折點,胡錦濤主席對東京審判高度評價:伸張了正義,維護了人類尊嚴,是歷史的審判!
2005年,中央電視台製作紀錄片《喪鐘為誰而鳴?》
2006年,上影集團拍攝故事片《東京審判》
2007年11月,上海市歐美同學會發起,在上海福壽園矗立「正義之劍—東京審判」紀念碑


收集複製第一手資料(向隆萬教授及其團隊):
• 2006-2007年到美國國家圖書館、哥倫比亞大學東亞圖書館等處複製庭審記錄
• 2007年、2010年到美國國家檔案館複製照片和紀錄片
• 2009年到日本調查研究訪問東京大學和法庭舊址
• 收集日文庭審紀錄(南開大學日本研究院)
• 中國媒體當年的報導
2010年3月向隆萬教授在上海交通大學出版《東京審判•中國檢察官向哲濬》(主要內容:向哲濬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上的十次發言實錄)
2011年2月11日劉延東副總理的批示(摘錄)
• 「研究東京審判的歷史檔案具有戰略意義。我國家圖書館應該收藏。請與向隆萬同志聯繫,以積極穩妥的方式複製這些珍貴資料。也請貴仁同志選定有條件、有基礎的高校對這些史料進行系統研究,為我所用。結果望告。」
2011年5月3日上海交通大學東京審判研究中心成立,建設一個跨學科、開放型、國際化的研究平台 (在向隆萬教授的多方呼籲和多年努力下,該中心終於成立了)。上海交通大學東京審判研究中心是全球首家專門從事東京審判研究、文獻整理和編譯的學術研究機構。

2011年5月《東京審判文集》出版(劍橋大學出版社選入《中國文庫》,將出版英譯本)
2012年3月31日上海交通大學、國家圖書館共建東京審判研究中心
2013年6月8日上海交通大學東京審判研究中心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現代史所、南開大學中華民國史研究基地、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研究學會簽約合作
2013年7月編輯出版80 卷《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紀錄(英文)》
2013年12月編輯出版3卷《索引與附錄(中英日文)》
2014年12月編輯出版50卷《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證據文獻集成》(日文)+3卷《索引與附錄》(中英日文)

編纂出版系列研究叢書
編輯出版梅汝璈法官和向哲濬檢察官東京審判文稿函電及法庭陳述
海外重要著作選譯(英、德、法文)
海外重要著作選譯(日文)
2015年4月在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 National Archives)繼續搜集紀錄片信息
學術交流,發出中國學者之聲
2013年11月12日-13日主辦東京審判國際研討會(東京審判宣判65周年)
• 1983年東京國際研討會:中國代表論文 0;
• 2009年墨爾本國際研討會:中國代表論文 1;
• 2013年上海國際研討會:
發揮智庫作用
• 向政府部門建言獻策(關於南京大屠殺數字的研究情況以及公祭日講話的建議)
• 為個案提供諮詢(浦東電器公司索賠案)
2014 年2月27日,中國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決定:將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將12月13日確定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這是正義的號角,這是向日本法西斯軍國主義發出的怒吼。抗日戰爭是中國人民抵抗日本軍國主義侵略的正義戰爭,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人民為此付出了巨大的民族犧牲。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決不允許日本挑戰二戰結果和戰後國際秩序。

東京審判是國際法的里程碑,其原則適用當今
• 不論在戰爭狀態或非戰爭狀態,不論對外國人民或本國人民,反人道暴行都是罪行,應受審判
• 戰爭犯罪中,執行者個人無論職務大小均負相關罪責,應受審判
向隆萬教授指出,
研究東京審判的新局面已經到來,對過去、現在和未來都有重大意義!
也將告慰當年為正義奮鬥的法學先輩們!
我們深深地被向隆萬教授的講座感動了,大家問了向教授很多的問題,向教授一一做了回答。 從這個講座,我們了解到我們急需對東京審判做深入的研究。 我們提出倡議:
1、中國檢察官團隊顧問桂裕教授,東京審判結束後不久,去台灣大學任教,是海商法權威教授,又是著名的保險法專家,2002年1月2日,在台北與世長辭,享年101歲。桂裕教授曾在1958年參加聯合國第一次海商法會議。著有《海商法》、《海商法新論》、《保險法》、《保險法論》、《司法制度之檢討及改進》等。台灣的大法官有三分之二以上是桂裕教授的學生,馬英九、陳水扁、張俊雄、焦仁和、施啟揚、謝長廷等台灣政界人物和著名作家李敖,都出自其門下。我們希望桂裕教授的學生和台灣青年學者來研究東京審判和研究桂裕教授在東京審判的貢獻。
2、由於日本侵略者在中國、日本等地大量銷毀證據,請海外中華兒女志願在美國、日本、韓國等世界各國的國家和私人圖書館收集日本「731部隊」研製和使用生化武器的證據和資料,然後將資料寄給上海交通大學東京審判研究中心。
3、在美國舊金山的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Hoover Institution at Stanford University)收藏了蔣介石委員長的全部日記和資料,但不讓複印,只能抄寫。請海外中華兒女志願一字不漏地工整抄寫,然後將資料寄給上海交通大學東京審判研究中心。
上海交通大學東京審判研究中心
地址:中國上海市劍川路950號啟源科技園1號樓4層
郵編: 200240
電話: 86-021-61262545
網站:http://tokyotrial.sjtu.edu.cn/CN/Default.aspx
講座後,李紅衛、葉恆青、甘秋心和其他朋友等8人繼續在芝加哥南中國城 China Square舉行由大芝加哥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倡議的、為期兩年的「不買日本貨 (不買日本車、不買日本電腦、不買 日本電視、不買日本冰箱、不買日本空調機、不買日本音響、不買日本手機、不買日本手錶、不買日本計算器、不買日本化妝品、不買 日本食品、...! ),抗擊日本軍國主義」的舉牌抗議活動。
我們中華民族是愛好和平的民族,同時也是為了和平而浴血奮戰的民族。我們決不允許日本為東京審判翻案,決不允許日本為二戰侵略史翻案。
同胞們,請永遠記住為東京審判做出傑出貢獻的法律界的中華兒女們!
中國代表組成員(前後17位) (請點人名,可去網站查看各位傑出中華兒女的詳細介紹)
檢察官團隊:
檢察官: 向哲濬 (1892年-1987年)
首席顧問 倪征𣋉(1906年-2003年) ;顧問 鄂森(1902年-1970年),桂裕(1902年-2002年),吳學義(1902年-1966年);
秘書 裘劭恆(1913年-2009年),劉子健(1919年-1993年),高文彬(1922年-),朱慶儒(外交部派)
翻譯:
张培基(1921年-),周錫卿(1915年-2004年),鄭魯達,劉繼盛
法官團隊:
法官:梅汝璈(1904年—1973年)
秘书 方福樞,楊壽林(1912年—1991年),羅集誼(1896年—1976年)(外交部派)
這次講座由大芝加哥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和伊利諾理工學院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主辦,以下單位協辦(排名不分先後):
大芝加哥華僑華人聯合會(華聯會)
香港華協會
華人海外交流協會
芝加哥五邑同鄉會
芝加哥協勝公會
芝城龍岡親義公所
芝加哥抗戰史實維護會
美中文化藝術中心
華中科技大學大芝加哥地區校友會
武漢大學中西部校友會
湖北同鄉會
河南同鄉會
芝加哥華人藝術團
西北大學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
UIC(伊利諾伊大學芝加哥分校)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
南京大學校友會
清華大學校友會
美加中華詩詞楹聯學會
南開大學校友會
希林聯合中文學校
江西同鄉會
上海交通大學校友會
芝加哥溫州同鄉會
中國科技大學校友會
芝加哥大學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
祝夏安!
大芝加哥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
Chinese American Alliance for China's Peaceful Reunification
Email: chicagohth@yahoo.com; chicagohth@gmail.com
www.chicagoht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