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American Alliance for China's Peaceful Reunification
大芝加哥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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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6日 ☆

芝加哥和统会成功举办座谈会, 纪念《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周年!

2020年6月6日星期六晚,我们大芝加哥地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成功在网上举办举办座谈会, 纪念《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周年! 《反分裂国家法》是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反分裂国家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于2005年3月14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反分裂国家法》是反独促统的根本大法。中国驻芝加哥总领馆边志春副总领事、周蕾领事出席了座谈会,出席的嘉宾来自中国台湾省、福建省、日本、印度尼西亚、泰国和美国旧金山、首都华盛顿特区、西雅图、波士顿、佛罗里达和我们大芝加哥地区等地区。



“纪念《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周年”的网上云会议



芝加哥和统会会长、安徽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江西省海外交流协会理事、湖南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王亚勤

芝加哥和统会会长、安徽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江西省海外交流协会理事、湖南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王亚勤主持了座谈会, 感谢中国驻芝加哥总领馆边志春副总领事、周蕾领事和海内外促进两岸和平统一的领袖、大芝加哥地区领袖和芝加哥和统会同志们等四十多人的出席。 在座谈会上,来自世界各地的嘉宾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这次会议文献如下:

  1. 中国驻芝加哥总领馆边志春副总领事: 边志春副总领事在芝加哥和统会座谈会上的讲话
  2. 芝加哥和统会名誉会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河北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常务理事、湖南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常务理事李红卫: 《反分裂国家法》是和平之法,是统一之法!
  3. 全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合会执行会长、美国美西和统会会长吴有义: 纪念《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周年
  4. 中国台湾省 统一联盟党主席纪欣(书面发言): 《反分裂國家法》15年後更具現實意義
  5. 中国统一联盟前主席、《祖国》杂志发行人戚嘉林教授: 兩岸緊張持續惡化,山雨欲來風滿樓
  6. 中国台湾省中華統一促進黨主席何文智(书面发言): 台灣中國人追求統一的使命感
  7. 中国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唐永红教授: 《反分裂国家法》作用有目共睹
  8. 中国台湾省中華青年發展聯合會理事長、中山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研究員王正博士: 《反分裂國家法》與「反獨促統」
  9. 芝加哥和统会顾问、芝加哥著名学者、著名社会学家、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李毅教授: 韩国瑜下台大有利于统一
  10. 全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合会前秘书长、芝加哥和统会名誉会长、美国美华友好促统论坛网社委会荣誉社长宗鹰(书面发言): 《反分裂国家法》 -- 正本、正义、正时的正法
  11. 全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合会前秘书长、芝加哥和统会名誉会长、 美国美华友好促统论坛网社委会荣誉社长宗鹰(书面发言): 曲解和诽谤岂能阻挡“国安”立法历史车轮?
  12. 全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合会秘书长、美国华盛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长吴惠秋: 《反分裂国家法》斩“独”利剑必须持续高悬
  13. 芝加哥和统会理事长、中国台湾省台湾大学芝加哥校友会前会长何筑笙教授: 反对美国双重标准,维护《反分裂国家法》
  14. 美国大芝加哥地区华侨华人联合会主席郑征: 《反分裂国家法》释放最大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
  15. 美国芝加哥福建商会会长郑时坦: 如果一天不解决统一台湾的问题,大陆天天睡不好觉!
  16. 印度尼西亚印尼华人和平统一促进会执行会长林文珠: “印尼华人和平统一促进会反对“台独”严正声明” 和“印尼华人和平统一促进会拥护港版国安法的声明”
  17. 泰国博仁大学管理学助理教授、博士导师、中华致公学会理事长孟巍: 《反分裂国家法》框架下“一个中国”原则问题
  18. 全日本华侨华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执行副会长刘迪教授: 我们要考虑如何把《反分裂国家法》这个法律功效达到最大化!
  19. 美国大波士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共同会长胡运炤: 《反分裂国家法》是划了一条红线
  20. 美国大波士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共同会长梁利堂: 坚决支持和拥护《反分裂国家法》的坚决实施,实现祖国的统一!
  21. 美国美华友好促统会会长伍时江: 《反国家分裂法》是打击台独和外国势力渗透的有力武器!
  22. 美国洛杉矶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盟执行会长王素雯: 有国才有家!
  23. 美国大洛杉矶地区中国统一促进会会长欧阳韬: 台独是一条绝路,以身试法必遭严惩!
  24. 莫桑比克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江永生教授: 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坚定维护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25. 芝加哥和统会会员陈爱棣(书面发言): 尊重历史,踏实工作,反对分裂,促进统一!

一、中国驻芝加哥总领馆边志春副总领事: 边志春副总领事在芝加哥和统会座谈会上的讲话



中国驻芝加哥总领馆边志春副总领事

尊敬的王亚勤会长、李红卫名誉会长、各位和统会成员,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大家晚上好!很高兴代表驻芝加哥总领馆参加大芝加哥地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举办的纪念《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5月25日,赵建总领事参加了你们举办的《海峡两岸关系发展座谈会》,今天6月6日,大家又通过网络会议,聚在一起,围绕《反分裂国家法》进行研讨,为两岸和平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献计献策,对于我们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坚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几度提及“一个中国”议题,强调“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愿望,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去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发表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台湾前途命运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联系,深刻昭示了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必然统一的历史大势,郑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重大政策主张,为新时代两岸关系发展指明了方向。

5月29日《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并发表讲话,对于两岸同胞看清大势、提振信心、团结前行具有特殊意义和重要作用。

15年前,针对当时“台独”分裂活动不断升级的严峻形势,顺应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强烈呼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启动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程序,于2005年3月14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的实施为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在党中央对台大政方针指引下,经过两岸同胞共同努力,两岸关系取得长足进展。反“独”促统大势更加稳固,两岸交流合作持续深化,两岸命运共同体日益成为生动的现实。

栗战书委员长指出,一段时间以来,“台独”分裂势力误判形势,不断挑衅,严重损害两岸同胞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严重破坏台海和平稳定,严重挑战我们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底线。全体中华儿女必须团结起来,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共同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共同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我们要认清当前日渐升级的“台独”分裂活动和外部势力加大插手台湾问题的图谋。“三个严重”指出了“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的严重现实危害,是对“台独”分裂分子发出的严正警告。《反分裂国家法》清晰划定了不容逾越的法律红线,是对一切“台独”分裂活动的强大震慑。台湾前途命运归于国家统一。关系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国之大事,不是地方当局能够触碰的,更不是任何分裂势力能够阻挠的。 我们要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坚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始终是两岸关系发展的最大障碍,始终威胁着台海和平稳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法中有关以非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的规定,指向清晰而明确,针对的是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绝非针对台湾同胞。“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不仅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也是广大台湾同胞的历史机遇。两岸同胞应当深刻体会和把握其中的中华智慧,坚持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共商共议,共同探索丰富推动两岸关系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实践。

我们呼吁两岸同胞、海内外中华儿女响应共同反“独”促统号召。台湾的发展离不开和平稳定的两岸关系,只有两岸关系好,台湾才能发展得好,台湾同胞的福祉才能得到切实保障。这是两岸关系的现实逻辑,也是多数台湾同胞的共同认识。这样的逻辑和认识构成了岛内维护和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内生动力。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全体中华儿女必须团结起来,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共同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共同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海外华侨华人一直是反“独”促统的重要力量。包括芝加哥和统会在内的芝加哥广大侨界人士多年以来一直坚决反对“台独”,支持“九二共识”,通过举办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推动侨界人士形成共识,在海外反独促统的大潮中,坚定地发出芝加哥侨界的强有力声音。让我们海内外中华儿女继续携手努力,共担民族大义,共促祖国统一,共圆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

谢谢大家!

二、芝加哥和统会名誉会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河北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常务理事、湖南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常务理事李红卫: 《反分裂国家法》是和平之法,是统一之法!



芝加哥和统会名誉会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河北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常务理事、湖南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常务理事李红卫

非常感谢芝加哥总领馆边志春副总领事、周蕾领事和各位领袖、各位同志和各位朋友的参加,我完全支持和拥护边志春副总领事的讲话。我谈几点我的认识,供大家参考。

《反分裂国家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公布并执行,迄今15周年。《反分裂国家法》是一个和平之法,维护了自2005年至今的台湾海峡的和平与稳定,为维护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居功至伟,彪炳史册!我们热烈庆祝和纪念《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周年!《反分裂国家法》是和平之法,是统一之法!

这次2020年5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座谈会纪念《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年,强调了《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规定(即非和平方式实施统一)、重申习近平总书记的话“祖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李作成发言指出: “按照《反分裂国家法》规定,如果出现“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如果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如果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人民军队将与全国人民包括台湾人民一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粉碎任何分裂图谋和行径,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这是最高级别纪念《反分裂国家法》的会议,也是中央军委第一次以这么高级别明确表态。这说明两岸局势的严峻、台独的猖狂,大陆政府将不惜一切代价粉碎台独图谋、实现两岸的统一。

一、回顾中国大陆统一政策71年(1949年~现在)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王英津教授,中国大陆统一政策可以分三个时期:

(一)解放台湾时期(1949年10月~1979年1月)

1、武力解放台湾时期(1949年10月~1955年3月)

朝鲜战争结束后,大陆解放军于1955年1月至2月间,发动了渡海战役,解放了一江山岛和大陈岛。

2、和平解放台湾时期(1955年4月~1978年12月)

1955年5月,周恩来总理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与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 这是第一次提出和平方式。

(二)和平统一时期(1979年1月~2019年12月)

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以此为转折点,大陆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由解放台湾转向和平统一。

1、忽视武力后盾的和平统一时期(1979年1月~1999年7月)

大陆军事实力增长缓慢,致使台独势力错估情势、不断挑衅。

2、重视武力后盾的和平统一时期(1999年7月~2018年12月)

2019年5月8日美国轰炸了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2019年7月9日李登辉炮制了“两国论”。大陆在痛定思痛认识到,只有依靠强大的军事实力,才能保障和维护地区和平;否则,反对台独与和平统一只是一句空话。自此以后,大陆的国防预算逐年增加。1999年大陆的国防预算是台湾的1.5倍, 2019年大陆的国防预算是台湾的15倍多。事实证明,20年来大陆日益强大的军事实力,在震慑台独方面的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促统方面效果并不明显。

(三)对统一道路的再探索时期(2019年1月~现在)

2019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 自此大陆进入了一个促统新时期。

二、《反分裂国家法》是促进中国统一的法律保障

2005年3月14日公布并执行《反分裂国家法》, 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遗留的问题。由于种种复杂的因素,两岸迄今没有统一。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完全是中国的内政,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必须坚持的、不可动摇的原则。在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道路上,最大的威胁与障碍是“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反分裂国家法》以法律形式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领土、防止分裂、反独促统,是促进中国和平统一的法律保障。

三、《反分裂国家法》是和平之法

《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反分裂国家法》维护了自2005年以来两岸的和平和稳定,积极打击台独的各种嚣张气焰和猖狂行径,陈水扁说“台独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反分裂国家法》第六条 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反分裂国家法》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把大陆长期以来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法律化,体现了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诚意和一贯立场。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符合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也符合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潮流。该法规定了一系列法律措施, 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鼓励和推动两岸居民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总之,只要是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实现和平统一的事情,都予以鼓励和推动。同时还规定了两岸协商与谈判的平等原则和协商谈判的方式、内容,以求实现和平统一。该法规定的协商谈判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以及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其实质是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只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正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追求和平统一的目标,任何事项都可以谈。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说,《反分裂国家法》为台海两岸协商与谈判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008年全面实现三通(直接通邮、通商与通航),自1990年至2015年大陆海协会与台湾省海基会总共签署了43项协议与共识, 维护了两岸同胞的利益和权益;同时,大陆单方面多次出台了很多惠台措施,给予在大陆的台胞和台商优惠措施,促进了两岸的交流和合作。

2019年两岸人员往来约900万人次,其中台胞来大陆超过600万人次,大陆同胞去台湾省300万人次。两岸贸易达2280亿美元,台商对大陆投资15.9亿美元。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张志军说,福建着眼大局大势,注重落实落细,发挥独特优势,着力做好“通”“惠”“情”三篇文章,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取得新进展。闽台经贸产业联系、基础设施联通、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往来、文化交流等都展现出新气象。 台湾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GDP)初步数据为4.22万亿元(人民币,下同),经济增速为2.73%。福建省2019年GDP达到了4.23万亿元,一举反超台湾;经济增速高达7.6%。 福建经济总量首次反超台湾,张志军认为“这特别值得一提”。他说,地处对台工作最前沿的福建,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首次超过台湾,“是历史性突破,对对台工作具有深远意义”。 张志军会长表示,习近平总书记5年前两会期间曾对两岸关系的发展作出一个极为重要的论断,指出:“从根本上说,决定两岸关系走向的关键因素是祖国大陆发展进步”,强调“我们要保持自身发展势头,同时采取正确政策措施做好台湾工作”。 张志军说,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祖国大陆的发展进步与实现祖国统一的逻辑关系和对台工作的立足点。我们取得的发展进步,都将提升国家捍卫主权安全、遏制“台独”分裂活动、抵御外来干预、推进祖国统一、实现民族复兴的综合实力,并可通过正确的政策措施转化为对台湾社会和对两岸关系走向的影响力和塑造力。 “福建经济总量超过台湾,意义正在于此。”张志军强调,去年我们国家取得的发展进步以及对台工作取得的新进展都进一步证明,国家强大、民族复兴、两岸统一,是历史大势,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阻挡的!

四、《反分裂国家法》是统一之法,是中华民族复兴之法

中华文化发展促进会副会长辛旗教授指出, 从历史趋势看,国家统一是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中华民族历来是统一的民族大家庭。中 国历史上纵然出现过民族之间或民族内部的割据与分裂,但中华民族始终把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 当做神圣的责任并为之不懈斗争。规律是每次短暂的分裂后总是复归统一,而且统一的时间越 长,统一的规模越大,统一的程度就越高。据统计,从公元前 221 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到 1911 年 辛亥革命,中国分裂时期仅为三国、南北朝和五代十国 258 年,而统一时间却长达 1874 年,横 跨秦、汉、晋、隋、唐、宋、元、明、清 9 个封建王朝。其中,鼎盛王朝就出现四次:即西汉 “文景之治”到汉武帝,唐代“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明代“永乐盛世”到“仁宣之 治”,清朝“康雍乾盛世”。规律是每一次鼎盛朝代的出现,都是在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基础上 实现的,而且是在分裂之世“付出高昂学费后考出的高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两岸同胞前途 命运紧密相连。今天,两岸中国人都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应该看到,一个连统一 都没有实现的国家,是不可能成为世界强国的。我们越是靠近世界舞台中心,越是接近实现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解决台湾问题就越突出,推动祖国统一就越紧迫。当前,两岸虽未统一, 但我们同属于一个国家、同属于一个民族从未改变。对两岸来说,民族复兴都是福音,都是历史 机遇。尤其是对台湾,其前途系于国家统一,其福祉离不开民族复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我们都从“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出发,将心比心,以诚相待,就没有什么心结不能化解,没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祖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这是70载两岸关系发展历程的历史定论,也是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反分裂国家法》维护了两岸的和平和稳定,促进了两岸的交流,促进了两岸的发展,从而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复兴。

民进党疯狂地搞台独,必将触犯《反分裂国家法》,我们坚决支持大陆为了国家的统一实施《反分裂国家法》而采取的任何措施!我们大陆要夯实强大实力,我们要向西德学习,抓住历史的机遇,实现一国一制、两岸统一,达到国家统一的整体成本的最优! (我在《一国一制,两岸统一》文章中有详尽的论述)

三、全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合会执行会长、美国美西和统会会长吴有义:纪念 《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周年



全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合会执行会长、美国美西和统会会长吴有义

今年是《反分裂国家法》颁布和实施15周年。15年来”反分裂国家法“在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台独分裂势力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2300万台湾人民是我们的骨肉同胞。祖国大陆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为促进两岸的和平发展和平统一采取了一系列惠台方针政策和措施,受到两岸人民尤其是台湾同胞的热烈欢迎。

但“台独”分裂势力挟洋自重,在岛内大肆推行“台独”路线,严重损害两岸同胞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严重破坏台海和平稳定,严重破坏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必须坚决予以打击。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都是中国的一部分。无论“台独”分裂分子如何表演,都无法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历史和法理事实。我们奉劝台湾当局悬崖勒马,迷途知返,在一个中国,九二共识的基础上与祖国大陆谈判和平统一问题。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中国统一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台独”走到底只能是死路一条。

四、中国台湾省 统一联盟党主席纪欣(书面发言):《反分裂國家法》15年後更具現實意義



中国台湾省 统一联盟党主席纪欣

2020年5月下旬,發生了一系列攸關國家統一大業的重要事件,尤其是《反分裂國家法》制定15周年座談會,值得我們深思,並好好加以研討。

5月18日,儘管蔡英文過去三個月來,極力配合美國特朗普政府藉新冠疫情攻擊世界衛生組織及中國,並發動聲勢浩大的「口罩外交」,卻等不到一張世衛大會的邀請函。這揭露了兩個事實,一是美國沒有誠意,也沒有能力,協助台灣進入世衛大會,卻為了遏制中國的和平崛起,為了掩飾自己的防疫不力,大打「台灣牌」;二是蔡英文拒不接受「九二共識」,導致台灣連續四年無法出席世衛大會,她這種挾洋自重、捨近求遠的行徑豈是真愛台灣?

5月20日,蔡英文在就職演說中表示會「持續遵循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她同時要「加速發展不對稱戰力」,在印太地區「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形同公然要求美國保護;同天晚上,美國國務院宣布核准1.8億美元的軍售案。台、美這種先套好招的作為,不僅觸犯了中國的核心利益,也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民族感情,恐怕會加速統一的到來、改變統一的方式。另外,蔡英文宣布將成立修憲委員會,讓「憲政體制更能與時俱進,契合台灣社會的價值」,這等於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讓台灣有更進一步走向「法理台獨」之虞。

5月21日,全國政協主席汪洋在政協工作報告中表示,要「深化同台灣島內有關黨派團體、社會組織、各界人士交流交往」,充分顯示大陸將持續「寄希望於台灣人民」政策。而民進黨當局雖在島內極力阻擾兩岸交流合作,打壓異己,但台灣仍有不少黨派、社團基於民族大義,或抱持「兩岸關係好,台灣才會好」心理,願意與大陸交流合作。我們應竭力創造條件,促成兩岸全方位的交流交往,以深化兩岸融合發展。

5月2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的政府工作報告涉台部分指出,要「團結廣大台灣同胞共同反對台獨、促進統一」,再次鼓勵島內統派應展現勇氣、發揮智慧,突破台灣立法院2019年先後通過的「國安五法」及《反滲透法》,對兩岸交流、人民表達意見的不當挾制,為和平統一保留一線生機。此外,人大常委會宣布要訂立「港版國安法」,在台灣引發爭論,有人甚至表示:香港只有「一國」,沒有「兩制」。其實,若對香港基本法稍有了解即知,人大常委會此舉乃依法行事,何況「一國兩制」本指在一個國家之內的兩地,實行兩種不同的制度,沒有「一國」,何來「兩制」?如「港版國安法」旨在保護香港居民的安全、社會的穩定繁榮,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有何不妥?

5月29日,《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周年座談會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指出:「《反分裂國家法》以憲法為依據,貫徹了中央對台作大政方針,是堅持『一國兩制』、推進祖國是和平統一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反獨促統政治責任和使命要求的重要遵循,也對台海和平穩定、促進兩岸關係發展,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該座談會的召開時間、講話者身分,以及發言內容都具有高度的現實意義。原因如下。

第一,座談會是在人大閉幕後次日召開,這表示2005年全國人大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立法有據,並經過周詳考量,已發揮了立法功能,至今依然是反獨促統的法治保障,並沒有另立他法或修法的必要,而且在必要時可以隨時依法行事。

第二,全國人大具有立法權、決定權及監督權等權力,而人大常委會在人大閉幕時行使國家權力。由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指出,「台獨分裂勢力誤判形勢,不斷挑釁,嚴重挑戰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底線,必須堅決遏制打擊」;「台獨是絕路一條,以身試法必遭嚴懲」,充分說明,一旦《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所列舉的「台獨分裂勢力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態,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任何一項情況發生時,人大常委會有權「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並有權監督中央軍委會在執行行動時,應符合該法第九條規定「盡最大可能保護台灣平民和在台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正當權益,減少損失」。中央軍委會委員、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李作成出席座談會,代表了這一層意義。

第三,兩岸當前的形勢,確實到了人大常委會有必要提出嚴正警告的時候。回顧2005年立法背景,陳水扁於2004年連任後即表示要「制憲正名」,之後又發動了「入聯公投」,兩岸關係陷入險境,但當時國民黨仍是立法院的多數黨,美國因不願意台海發生衝突被捲入其中,不斷警告陳水扁,並稱之為「麻煩製造者」,以致2008年「入聯公投」案未過,民進黨也黯然下台。而如今,在野的國民黨只占113席立委中的38席,民調支持度只剩9.2%,黨內連一向引以為傲的兩岸論述都舉棋不定,根本難以有效制衡民進黨。而美國近三年來除國會通過一系列的所謂「友台」法案,又不斷加大對台軍售案,顯示美國不僅不可能與大陸共同遏制台獨,還在火上加油。這些內外因素都可能使民進黨長期、全面執政,並繼續充當美國「制中」的棋子,恐有導致「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情況發生。

第四,在台灣朝野政黨大力汙名化「一國兩制」的情況下,栗戰書強調「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這代表國家願意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並為照顧台灣的現實情況,維護台灣民眾的利益福祉,實現「一國兩制」。這種面對「家人」的誠懇態度,值得高度肯定,更值得台灣人民認真了解「一國兩制」的真正核心內涵,研討、提出能維持現有生活方式及保障自己權益的「兩制」方案,並以一切可行方式促使台灣當局及早開啟「平等協商、共議統一」,以確保統一將以和平方式實現,而且統一後台灣長治久安。

五、中国统一联盟前主席、《祖国》杂志发行人戚嘉林教授:兩岸勿謂言之不預的終極警告
1945年8月15日前“中華民國亦未曾統治過台灣",台獨不也接受“中華民國"



中国统一联盟前主席、《祖国》杂志发行人戚嘉林教授

《反分裂國家法》自2005年3月14日通過生效以來,大致上可說備而未提。今年5月29日在人民大會堂,大陸隆重舉辦紀念《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周年座談會,這是十五年來前所未有高規格的座談會,並且是在大陸全國人大會議表決通過﹤港版國安法﹥決定草案後的第二天,就接續的政治宣示,現實上“具有十分重要意義"。為體現其“具有十分重要意義",故由大陸最高民意代表全國人大委員長的栗戰書主持,出席者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楊潔篪、統戰部部長尤權、中共中央台辦主任劉結一、全國人大代表中央軍委委員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李作成等各對台工作部門負責人出席,台灣媒體也與會。

栗戰書在座談會上的講話,可說藉《反分裂國家法》,尤其是第八條,對“台獨"分裂勢力發出嚴厲警告。“《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規定,‘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栗戰書講話中,曾兩次“正告"台獨分裂分子,警告無論他們使出什麼“謀獨"花招,都是非法無效的, “臺獨"是一條絕路,以身試法必遭嚴懲。全國人大委員長栗戰書的另一身份是中共中央政治局七大常委之一,他的講話等同代表黨中央及全國民意,正式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最清晰最強音的嚴厲警告。

眾所周知,從古到今, 中外歷史都一樣,統一肯定是經由非和平方式完成。近代最經典的統一,就是1860年代美國的南北內戰,美國以犧牲61.7萬人性命的慘烈代價,完成美國的統一,為今日美國的強盛奠下基礎。本人認為,對此,大陸領導和人民何嘗不知道,但是大陸仍堅持和平統一。栗戰書指出,是因為大陸展現民族大義“珍惜同胞福祉,對民族負責、對後世負責的深厚感情。"栗戰書誠懇的表示:“我們願意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前景。但凡有一線和平解決的可能,我們都將付出百倍努力。"

但是,栗戰書也特別指出,“‘台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始終是兩岸關係發展的最大障礙,始終威脅著台海和平穩定。"這股勢力“宣揚灌輸‘台獨史觀'企圖扭曲臺灣民眾特別是青年一代的國家和民族認同"他們“拼湊一些不倫不類的稱謂、概念,妄圖從地理和法理上切割臺灣與大陸的關係"。誠如栗戰書指出的現象,台灣社會的確有部份民眾是被“台獨分裂勢力"所提的概念蠱惑。

例如“台獨分裂勢力"提出“中華人和民共和國從未統治過台灣"“台灣從未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未來也不會是。"這樣乍視有理似是而非“歪曲臺灣歷史事實"的分離主義概念,“包裝‘台獨'分裂主張訴求",就蠱惑很多民眾,尤其是很多年青人因歷史記憶被遺忘無法思考而深受其蠱惑。因其概念是以切斷時間連結現在的方式,歪曲詮釋以以建構“台獨"政治合法性的論述,致使台灣統派難以反駁,“台獨分裂勢力"亦揚揚得意大肆宣傳。本人身為土生土長的台灣統派,目睹此一情境,至為痛心。

本人因苦研台灣歷史,有所心得,乃本諸史實,特提出如下創見論述駁斥“台獨"概念,為豐富統一史觀略盡棉薄之力。日據台灣五十年(1895-1945),期間1911年10月10日湖北武昌起義,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當時台灣已經割讓給日本16年,直至抗戰勝利日本投降的1945年8月15日前,套用“台獨分裂勢力"的說法,那段期間“中華民國也從未統治過台灣"“台灣也從未隸屬於中華民國"。可是當時台灣同胞是視對岸中國大陸為祖國,許多台灣同胞輾轉奔赴大陸投身抗日衛國戰爭,並作出了重大貢獻。及日后抗戰勝利時,台灣也就順暢歸返祖國隸屬中國,及至今日,“台獨分裂勢力"不也照樣承認接受“中華民國"四個字並借殼上市執政。 前述的歷史事實/概念,因為大陸行政權不及於台灣,無法在台施行正確史觀教育,使得“台獨分裂勢力"得以舖天蓋地的蠱惑民眾,建構“台獨"分離主義意識。所以,未來兩岸 統一後,可說誠如前清兩岸統一相當於台灣地方領導的 首任分巡台廈道周昌所言,在台灣推動正確史觀教育是“海天第一要務"。

時至今日,島內目前的台獨政治氛圍,似已從“以武拒統"走向“以武謀獨"。去(2019)年,“台獨分裂勢力"不但自高中歷史教學中刪除“中國史",從根刨除一下代的中國歷史記憶,甚至強行制定《反滲透法》,大搞反統的綠色恐怖,大有斬獲。今年,當局除將70年來兩岸內戰狀態講成一邊一國的“侵略併吞"外,並明白宣稱“我們不會接受北京當局,以‘一國兩制'矮化台灣,破壞台海的現狀,這是我們堅定不移的原則。",正式回應北京,拒絕統一。

台灣當局的兩岸政策現況,從不承認“九二共識"到拒絕“一國兩制",形同將統一問題提前攤牌。故這次座談會上,中央政治局常委栗戰書、主管台灣事務的中共中央台辦主任劉結一及主管作戰的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李作成均發表講話,其目的依台灣島內政治術語就是“說清礎、講明白"。

故中央軍委委員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李作成說,解決台灣問題,中國需要保持和平和軍事兩個選項,如果和平統一的機會不復在,那中國軍方將動用一切手段確保領土完整,包括武力攻台形式。李作成在這樣的場合,可說等同代表中國軍方的意志。

當下,誠如劉結一主任所言,“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也是廣大台灣同胞的歷史機遇"。因此,我們應把握對岸釋放最大善意的此一歷史機遇,接受“一國兩制", 爭取“舉照選"的“一國兩制"模式,不涉“政權更替",島內是“民進黨"還是“國民黨"執政,取決於選民選票﹖何樂不為﹖

但是,如果“台獨分裂勢力"操弄兩岸關係使之無限接近“法理台獨",如果情勢持續惡化,衝擊《反分裂國家法》的底線,依邏輯推理,則非和平手段將被啓動。對此,劉結一主任在會上精準指出:“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台灣同胞。"

對此,栗戰書也坦誠相告,“《反分裂國家法》關於以非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的有關規定,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台灣同胞,是不得已情況下做出的最後選擇。"此處“是不得已情況下做出的最後選擇"的說法,是前所未有。接著,栗戰書強調大陸“始終堅持做好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方式應對外部勢力干涉和‘台獨'分裂活動的充分準備,目的是從根本上維護祖國和平統一的前景、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進程。"亦即以說清楚的方式,明白告知台灣當局大陸是堅持做好以非和平方式應對台獨的充分準備; 也就是說,就未來兩岸一旦有事,發出“勿謂言之不預"的終極嚴厲警告。

值此兩岸情勢如此嚴峻,我們仍寄語台灣執政者,不可歷史誤判,應把握歷史機遇,接受“一國兩制",絕不可乘此中美有事機會,“以武謀獨",將台灣帶向不可測的深淵。

六、中国台湾省中華統一促進黨主席何文智:台灣中國人追求統一的使命感



中国台湾省中華統一促進黨主席何文智

2005年,北京正式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內容提及台獨勢力以任何名義形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讓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以及和平統一的條件完全喪失,大陸將以非和平方式加以制止,這個對台工作大政方針,15年後,兩會結束後定調,『和平』不再是統一的唯一選項,可見大陸當局已經意識到和平統一的前提已經不復存在,又或者武力統一台灣的必然率日見提升,眼前,只剩『時機』的問題了。

提到時機,台灣內部將是關鍵的創造者。從罷韓成功的結果來看,民進黨挾大選勝選的氣勢,再造另一股政治高峰,姑且不論韓國瑜有無錯估形勢之過,民進黨利用行政資源剷除異己,而且刀刀見骨的作法,已然可見其顢頇、跋扈的風格,就此,台灣政壇腥風血雨的形勢已定,未來,台灣人民在政治的紛擾下,恐將永無寧日。然而,依據個人的觀察,這對兩岸統一卻未必是件壞事,理由很簡單,當民進黨羽翼豐厚之際,獨派氣焰亦將相形高漲,又因台獨團體一向是綠營堅定的支持者,這些人絕對不會善罷干休,勢必給蔡英文當局逐步施壓,以完成法理台獨的春秋大夢,所謂:作用力等於反作用力,若此,獨派的步步進逼、加上台灣2020大選中仇共策略的操作成功,年輕族群缺乏判斷力的盲從之下,一旦經過有心操弄,兩股勢力的結合,所產生相乘效果,會不會讓民進黨誤觸統獨的紅線?這個答案或許仍在未定之天,但很顯然的導火線儼然已經出現,就看何時、何人點這把火了!

台灣政壇的惡鬥其來有自,但台灣政治惡質到今天這種地步,實在令人嘆為觀止,套一句流行口語:已經回不去了!最嚴重的是綠營利用網軍洗腦年輕族群,激化了世代對立,尤其在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執政之下,極盡所能的去中國化教育,導致現在台灣年輕族群大多認同自己是台灣人,再則由於哈美、哈日風潮的催化,更鮮見有年輕人以身為中國人為傲。猶記得小學一年級時,隨著父親清明掃墓,見墓碑上『和平』二字,驚嘆祖先如此熱愛和平,父親娓娓道來:那是堂號『平和』,因為我們家的祖籍是福建漳州的平和縣,從那刻開始,即便深知我是中國人,時至今日,我仍舊堅定我就是中國人,而且站在反獨的行列中、將統一視為天職。和我一樣認知的台灣人約莫佔台灣人口的十分之一,但在台灣目前的政治氛圍中,透過政、媒嚴重扭曲,『中國』好似一種原罪、『中國人』彷彿是一種異類,因此讓統派日漸噤聲不語,然而,儘管倍受抹黑、打壓,我等中華統一促進黨的同志,在張安樂總裁的領導之下,依然堅毅地站在統一的最前線,與台獨勢力對抗,為反對國家分裂堅持奮戰到底。

15年來,反國家分裂法如同定海神針,讓民進黨當局不敢躁進,兩岸維持沒有硝煙的另類和平,不過隨著民進黨的日益壯大,且美、日對台著力益發加劇,台海情勢漸趨詭譎,為求長治久安,終極統一的目標已經是不可逆的趨勢,身為一名台灣中國人,自當責無旁貸,在島內結合志同道合之士,為宣揚統一的理念而全力以赴、為統一大業的實現而義無反顧,因為,這是炎黃子孫不可規避的歷史使命,因為,這是『好樣的』中國人的基本責任!

我,住在台灣!但源自漳州!毫無疑問的:『我是中國人』!

七、中国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唐永红教授:《反分裂国家法》作用有目共睹



中国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唐永红教授

中国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唐永红教授以发表在华夏经纬网的专稿作为发言稿。

15年前的2005年3月14日,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宪法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 15年来,《反分裂国家法》在防止“台独”分裂势力推动所谓法理“台独”达成分裂国家目的,从而维护台海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方面的作用;以及在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方面的作用,无疑是明显的。但与此同时,《反分裂国家法》在促进两岸和平统一进程方面的作用有限,特别是在遏制台湾“台独”分裂势力发展方面的作用很不明显,显示《反分裂国家法》在具体的“反独促统”工作中的作用的局限。

《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从15年来的实践中看,《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 它有效地防止了“台独”分裂势力推动所谓法理“台独”达成分裂国家目的,从而维护了台海和平稳定,维护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之所以能够起到这一作用,一方面主要根源于中国大陆的不断发展的强大的综合实力特别是军事实力的有效保障与威慑;另一方面也基于至今的“台独”分子主要还是“功利性台独”,像苏贞昌宣称那样愿意拿着扫帚上战场的、不畏牺牲去追求“台独”梦想的“理念性台独”毕竟还是少数。

与此同时,《反分裂国家法》第六条规定,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六)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15年来的两岸关系发展实践表明,《反分裂国家法》在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层面的作用,也是有目共睹的。众所周知,两岸关系在上述领域都取得了长足进步。

但是,《反分裂国家法》在促进两岸和平统一方面的作用至今还非常有限。《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规定,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 在上述诸方面,迄今的实践中,在马英九当局时期两岸也主要在经济交流合作制度化方面迈出一小步,后因台湾绿营政治势力的反对而止步不前。

值得注意与指出的是,《反分裂国家法》在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发展方面的作用15年来很不明显。 现实中,15年来“台独”分裂势力还在不断发展壮大之中。事实上,近30年来,台湾社会意识形态与政治生态在不断的量变过程中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质变:一是政党发展方面,在“国退民进”的量变中实现了从“国强民弱”到“国弱民强”的质变;二是意识形态方面,在“蓝消绿涨”的量变中实现了从“蓝大绿小”到“蓝小绿大”的质变;三是国家认同方面,在国家认同疏离的量变中实现了从“两岸一国”到“一中一台”的质变;四是统独意愿方面,在“统消独涨”的量变中实现了从“追求统一”到“追求独立”的质变;五是统独力量方面,在“统消独涨”的量变中实现了从“统大独小”到“统小独大”的质变。

《反分裂国家法》在具体的“反独促统”工作中,特别是在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发展方面的作用的局限,有着客观方面存在的众所周知的因素,但《反分裂国家法》本身未曾就“台独”分裂活动逾越红线之前不断接近底线的过程中,大陆该如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提供明确的可操作的法源依据,也是一个值得反思的因素。实践表明,进一步发挥《反分裂国家法》的“反独促统”作用还需要有关的修法或立法。

八、中国台湾省中華青年發展聯合會理事長、中山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研究員王正博士:《反分裂國家法》與「反獨促統」



中国台湾省中華青年發展聯合會理事長、中山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研究員王正博士

(出席芝加哥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紀念《反分裂國家法》實施十五週年座談會的講稿)

各位全球「反獨促統」的前輩和朋友們大家好,很榮幸受邀參與此次芝加哥和統會所舉辦的線上座談會,我想從三個方面來討論《反分裂國家法》與「反獨促統」。

一、對《反分裂國家法》的三個基本認識

首先,《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保障台海和平的法律。《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明定大陸對台動武的三個必要前提:第一,「『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包括「正名制憲」等「法理台獨」行徑;第二,「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比如美國或日本等外國勢力武裝進駐台灣、或者美英等大國在外交上正式承認台灣;第三,「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比如台灣主要執政黨和在野黨全部都主張「台獨」或「獨台」,全部都反對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原則、終極統一等。《反分裂國家法》要求只有在以上三個條件其中一項出現時,大陸方面才可以「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予以應對。因此,可以說從《反分裂國家法》制定開始,大陸對台動武便有了明確的限制前提,只要這三項條件沒有任何一項出現,大陸便不可以對台動武,因此可以說《反分裂國家法》首先是一部和平法。

其次,《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保障台灣人民尊嚴的法律。 綜觀中國大陸全國人大制訂通過的所有法律名稱,在法律主名稱之前都會冠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等文字,但只有《反分裂國家法》沒有冠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等文字,這代表《反分裂國家法》中所說的「國家」是指包括兩岸共同在內的整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目前代表「中國」的「政府」。根據《反分裂國家法》第七條,兩岸關於和平統一的協商談判,包括「台灣當局的政治地位」、「台灣地區在國際上與其地位相適應的活動空間」、以及「與實現和平統一有關的其他任何問題」等,這代表只要台灣方面願意在一個中國原則下跟大陸開展和平統一談判,包括國旗、國歌、國號等國家主權的核心問題都可以談。《反分裂國家法》延續「新三句」的論述,指出「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賦予台灣方面平等和尊嚴,所以《反分裂國家法》所說的和平統一談判,並非大陸單方面併吞台灣,而是兩岸共創統一。從歷任大陸領導人的公開論述,到去年習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倡議,皆蘊含著以上精神,因此可以說《反分裂國家法》充分捍衛了台灣人民的尊嚴。

第三,《反分裂國家法》指出了推進統一的「雙軌制」。 整部《反分裂國家法》主要強調的是以和平的方式實現兩岸最終的統一,並且對於和平統一談判給台灣方面預留了廣大的空間。但是由於「台獨」分裂勢力和外國干涉勢力不斷採取趨向「台獨」和支持「台獨」的做法,因此《反分裂國家法》也保留了在特殊情況下採取非和平方式實現統一的空間。實際上在《反分裂國家法》推進統一的「雙軌制」下,決定統一是和平還是非和平的主動權和選擇權是在台灣而非大陸,只要台灣方面選擇與大陸進行和平統一談判,大陸便不會對台灣動武,是和是戰,台灣人民和台灣當局應當理性負責地做出選擇。

二、舉辦《反分裂國家法》實施十五週年座談會的三點意義

此次大陸舉辦「《反分裂國家法》實施十五週年座談會」傳達出幾個特殊的意涵,有三點值得觀察分析。

首先,此次座談會舉辦的時間節點只是「逢五」而非「逢十」,而且在十週年時大陸並未舉辦座談會紀念,這代表五年來兩岸關係走到今天已經逼近了危險邊緣。 五年前《反分裂國家法》實施十週年之時,兩岸關係正處於和平發展階段,大陸方面沒有必要強調《反分裂國家法》,所以沒有舉辦紀念座談會。今年民進黨和蔡英文再次連續執政後,民進黨已有民意代表開始提議所謂「修憲」和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求將「國家統一前」的字眼刪除,同時蔡英文就職演說中藉著下修選舉權年齡限制來間接提出所謂「修憲」;再加上美國全面採取敵視和遏制中國大陸的政策,連續多年美國大打「台灣牌」,美國鷹派勢力和「台獨」勢力的內外連動已經逼近《反分裂國家法》關於採取非和平方式的前兩大條件。此外,民進黨當局連任後很可能長期執政,同時最大的在野黨國民黨也提出要檢討九二共識、修改兩岸論述,「台獨」的民進黨和「獨台」的國民黨兩者在兩岸立場上日益趨近,《反分裂國家法》關於採取非和平方式的第三個條件,也就是「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很有可能在未來出現。因此在這個時節點舉辦座談會紀念《反分裂國家法》,正是要敬告所有「台獨」分裂勢力和外國干涉勢力,不要再進一步逼近《反分裂國家法》的三條紅線,正所謂「勿謂言之不預」。

其次,此次座談會召開之前,全國人大剛剛通過所謂的「港版國安法」,以「決定+立法」兩階段在香港落實關於國家安全的系列法律措施,這代表大陸決策高層已決定將處理香港問題和台灣問題列入議事日程的優先排序中。 回顧過去四十年來,解決台灣問題從未提到大陸領導人的最優先事務,改革開放、大國關係、反貪反腐、精準扶貧、反恐保穩等等的急迫性都比台灣問題要高。然而從去年香港反修例風波到台海局勢不斷惡化,以及「港獨」、「台獨」和外國干涉勢力之間的連動共振,已經對國家安全和民族復興造成嚴重威脅,因此大陸必須開始集中決策精力和戰略資源來應對港台局勢,而當香港問題穩定下來之後,便是大陸集中力量全面解決台灣問題的開始,此次「港版國安法」和《反分裂國家法》紀念座談會可以說就是「起手式」。

其三,此次座談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親自出席並發表講話,座談會的規格層次極高,大陸涉台系統幾乎所有部門的高層均同時出席,包括人大、政協、外交、軍方、統戰等,這代表接下來大陸將會舉所有涉台系統的力量集中全力推進統一。尤其是此次座談會中央軍委副主席、參謀長以及軍方各系統均有代表出席,這表示大陸未來涉台軍事行動準備將進一步強化動員。近期中央電視台連續播放十集金門「八二三炮戰」的紀錄片,這便是開始在進行輿論準備。不過栗戰書委員長在講話中也指出「使用武力是最後手段」,因此綜合研判未來數年當台海局勢嚴重惡化至越過紅線時,預估介於和平與非和平手段之間的「以武逼和」、「以武迫統」很可能會是大陸採取的主要選項之一。

三、對今後「反獨促統」前景的四個預判和建議

首先,放眼未來三到五年,台灣主要執政黨和在野黨不僅不會主動推進統一,還會在抗拒統一上形成合力,差別只在於「台獨」和「獨台」,兩者實際上已合流「拒統」,「反獨促統」不能再對兩大黨抱有任何幻想。 一方面,執政的民進黨在美國鷹派和「台獨」基本教義派的聳動之下,將不斷朝「法理台獨」的邊緣無限逼近,通過「防務自主」試圖「以武拒統」、「以武謀獨」,通過聲援香港反對派、扭曲香港反修例真相以及抹黑「港版國安法」來炮製所謂「港台命運共同體」,以及藉由放大「武統威脅」來凝聚台灣內部反對「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拒統共識」與所謂「芒果乾」(亡國感)的恐懼,所以民進黨絕不可能調整兩岸立場來與大陸和談。另一方面,國民黨在今年大選敗選、主席改選後,再加上此次高雄市長罷免案通過,為了自身政黨的生存,國民黨正竭力爭取美國的重新支持,相對的是國民黨內的結構性轉變將會日益明顯,中生代和新生代的「本土親美反共派」將進一步取代黨內親大陸的舊勢力,「中國國民黨」將加速質變為「台灣國民黨」。因此,不僅「促統」無法寄望於國民黨,曾經是「反獨」最大力量的國民黨也不會真心「反獨」,未來「反獨促統」首先必須拋棄對國民黨和民進黨的任何幻想。

其次,《反分裂國家法》對「台獨」最大的威懾是劃下了三條啟動武統的紅線,但卻沒有對主張「台獨」的政黨、團體和個人明定具有威懾力的懲戒條款,使得《反分裂國家法》制定以來「台獨」分裂勢力在島內是日益猖狂,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實施細則,對國家統一前的「台獨」分裂行徑予以震懾。 在實施細則中可以將各種「台獨」分裂行徑按嚴重程度不同劃分級別,並按比例原則分別制定相應的懲戒措施,一些措施有條件的在統一前就予以實施,另一些當前沒有條件的可以在統一之後再行實施。同時還可以運用大數據技術建立「台獨」數據庫,將主張「台獨」的政黨、團體、公司和個人列入數據庫中,尤其對於那些一面在台灣主張「台獨」和「反共」、一面在大陸賺錢或者通過銷售貨品到大陸賺錢的「兩面人」,在統一前就應當予以杜絕和制裁。比如可以針對所有在大陸開設公司以及銷售產品到大陸的公司,要求提交「反台獨」和認同一個中國的書面或電子聲明,而凡是有任何「台獨」分裂行徑者均不予以設立公司、也不允許將公司產品銷售至大陸。《反分裂國家法》實施細則的制定與實施,將可以有效打擊「理念性台獨」的氣焰,同時也可以轉變「功利性台獨」的立場。

其三,在去年台灣當局通過所謂「國安五法」和「反滲透法」之後,台灣統派的生存和發展環境將日益艱難,統派必須制定新戰略、建構新論述、打造新隊伍、實現大聯合,才能在夾縫中求生存,進而壯大統派力量。 我認為在互聯網時代,統派必須以互聯網新思維和新戰術,以立基本土、「和統壯台」的統派新論述,打造互聯網上的議題快速反應隊伍,在各項議題戰線上與「台獨」和「獨台」爭鋒相對,在凝聚統派群眾的同時也爭取改變更多拒統群眾的認知和思維。同時,統派還需要培養更多新生代青年人才,將青年放到崗位上鍛鍊,為「反獨促統」的最後階段以及統一後的治理和新形勢的鬥爭來儲備更多人才。此外,台灣統派各政黨團體之間力量極為分散,2016、2018、2020年三次選舉的結果證實,統派所有政黨和團體只有團結聯合才有出路,如果還是「兄弟登山、各自努力」,那麼只會被各個擊破,甚至是各自泡沫。因此,面對很快就會到來的2022和2024年選舉,台灣統派只有實現大團結與大聯合,組成「統派選舉聯盟」,才有機會集中力量在選戰中搏出政治席位。

最後,近期全美國發生的反種族歧視浪潮,很可能為「反獨促統」大業間接打開了一個論述新空間以及中美博弈新的戰略機會窗口,台灣統派和全球和統會可以善加把握、借力使力。 台灣朝野、香港反對派以及美國政客在香港反修例以及美國反種族歧視的風波上嚴重地各種雙重標準,使得美國的軟實力進一步下降,這讓越來越多世人看清民主謊言和西方價值迷思,台灣統派可以就此進一步展開論述,幫助被洗腦的台灣民眾和青年覺醒起來。同時,可以發動港澳愛國力量和世界各國「反獨促統」力量共同匯聚到台灣,通過互聯網社交平台如臉書、推特、Youtube、Instagram等,幫助島內統派在互聯網上強化「反獨促統」的聲音。過去20年來世界各國的和統會已經形成了「反獨促統」的全球連線,期望從2020年開始全球「反獨促統」的力量都能夠通過互聯網匯聚到台灣來,改變台灣的輿論風向,扭轉台灣的民心向背,讓我們共同為「反獨促統」、最終實現完全統一努力打通最後一里路!

我的發言到這裡結束,請各位前輩指正,謝謝大家!

九、芝加哥和统会顾问、芝加哥著名学者、著名社会学家、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李毅教授: 韩国瑜下台大有利于统一



芝加哥和统会顾问、芝加哥著名学者、著名社会学家、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李毅教授

尊敬的王亚勤会长、李红卫会长,尊敬的全球各位会长、各位先进,

刚才听了诸位的讲话,很受启发。《反分裂法》实施15年,台湾没有正式分裂,可见这个法律起了作用。《反分裂法》说和平统一已无可能时大陆就要武力统一,这就为统一台湾的时间和方式提供了法律依据,方式是和平统一或武力统一,武力统一的时间是和平统一已无可能时。什么时候是和平统一已无可能的时候,大陆说了算。

今天台湾传来消息,韩国瑜下台了,大快人心,韩国瑜下台有利于统一,促进了统一。韩国瑜下台,使得台湾向着和平统一已无可能又迈进了坚实的一步,进一步促进大陆丢掉幻想,进一步促进大陆下决心依法统一。今年有利于统一的大好消息频传,首先是蔡英文1月12日顺利连任,第二是蔡英文520讲话彻底废除九二共识、公开宣布以武拒统,第三就是韩国瑜今天下台。现在统一台湾只欠最后一个大好消息了,就是赖清德2024年顺利接班,让我们为赖清德顺利接班祈祷吧。

韩国瑜下台再次清楚显示了中国台湾省的政治版图。台独势力已经占了绝对优势,广大台湾选民知道蔡英文、赖清德搞不好台湾经济,知道韩国瑜要搞好两岸关系、提高台湾人民的收入、提高台湾人民的生活,但坚决选择蔡英文,要坚决消灭韩国瑜。台湾选民很清楚,韩国瑜是不要统一的。韩国瑜的基本政策是,国防靠美国,技术靠日本,市场靠大陆,台湾靠自己。如果不考虑两岸关系,只考虑台湾内部的社会经济发展,台湾人民是讨厌蔡英文、喜欢韩国瑜的,所以前年九合一市县长选举韩国瑜大胜、蔡英文打败。大陆在去年年初重申,大陆不仅要反独而且要促统,去年香港动乱又再一次提醒台湾选民,大陆是绝不会放弃统一的。广大台湾选民没有办法,只能选择坚持台独、反对统一的蔡英文,对不要台独、不坚决反对统一的韩国瑜必须消灭。现在,在台湾,不搞台独,不反对统一,就是政治自杀。台湾是怎么走到今天这一步的,请参见拙文《李毅台湾观选总结:和平统一已无可能》,《李毅:再论和平统一已无可能》,《李毅二进台湾总结:和平统一希望渺茫》,《李毅三进台湾总结:北平方式统一台湾》,《李毅:蔡英文连任后大陆怎么统一台湾》,历史的发展,不幸地证明,李毅都说对了。

台海形势十分险恶,在于台湾正在迅速外蒙化,正在迅速新加坡化。外蒙只有300万人,人均产值只有内蒙40%,但你就是给外蒙一人100万美元也统一不了外蒙,因为外蒙已经搞了五代蒙独教育,而台湾现在已经超过两代台独教育了。说中国话、写中国字,也与统一关系不大,新加坡多数人说中国话、写中国字,但永远不可能统一。近日福建省总值超过台湾省,又有人继续幻想,以为有钱就能统一台湾,我们了解台湾的人都知道,不要说福建总值超过台湾,就是福建总值几倍于台湾,多数台湾选民也永远不会选出个要统一的领导人,来和大陆统一。韩国瑜下台,再次说明了这一点。

最后,再次预祝赖清德2024年顺利接班,更加坐实和平统一已无可能,促进大陆启动《反分裂法》,统一台湾,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十、全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合会前秘书长、芝加哥和统会名誉会长、美国美华友好促统论坛网社委会荣誉社长宗鹰: 《反分裂国家法》 -- 正本、正义、正时的正法



全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合会前秘书长、芝加哥和统会名誉会长、美国美华友好促统论坛网社委会荣誉社长宗鹰

(编者按:十年前,2005年,中国《反分裂国家法》正式立法。宗鹰在《侨报》发表本文。当时为新华网、中新网、人民网等等数十网转发简要评述。2015年适逢十周年纪念,特意重发此文。2020年,十五周年,无论对台湾地区还是香港特区,更显《反分裂国家法》的必要性、重要性、针对性。锐剑封“独”喉,大法镇“裂”魔。)

酝酿多时备受海内外广泛关注的《反分裂国家法》,正式提上立法议程。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致通过《反分裂国家法》的决议,即将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和立法。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将在法律上形成国家意志、法理依据和民族共识,在“反对台湾独立,促进中国完全统一”的历史发展中,必将成为一个影响深远的新步骤,一个意义重大的里程碑。

《反分裂国家法》可以概之为“四正”,正当立法,正本清源,正义公允,正时宣示。

《反分裂国家法》之所以成为“正法”,首先在於:正当立法,依法治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写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前一句话界定台湾的地位。後一句话规范中国公民以至所有中国人民的法定职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中这一原则性的“定位”“定责”,正是《反分裂国家法》的主要法律依据。从“定位”来说,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理所当然,法所当然,不能从整个神圣领土中“分裂”出去。从“定责”来说,“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正述,“反分裂国家”是其蕴义的反述。《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和执行,全然是正当的正常的宪法题中必有之义。

在过去半个多世纪,除宪法这一原则性规定之外,有关国家统一、台海两岸关系,基本上是以领导人的言论、政府文件来集中表述。这无疑曾经发挥极大的作用,而且也为今日的立法奠定基础。但是,时至今日,如果还停留在此,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情势的发展和需要。何况,领导人、政府官员自身也需要法律来界定和规范。依法治国,必然包括以法规范统一、依法治理“分裂”。世界上任何主权国家,都有权立法依法维护国家的统一,绝不容忍,更不允许,任何分裂国家的言行。

《反分裂国家法》之所以成为“正法”,本质在於:正本清源,辟独祛乱。

“台独”之所以在台湾岛内日益变本加厉,从根本上来说,就因为“台独”势力一直在 “歪本乱源”,“倡独却统”。邪法日显,正法必彰。中国政府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正是以正压邪,辟独祛乱。

“台独”的总代表人物李登辉从台上到台下,“台独”的当权人物陈水扁、吕秀莲由台下到台上,既钩心斗角,又沆瀣一气。他们最主要的“基本功”,无非是一个--“去中国化”。从历史渊源上“去中国化”,到民族血脉上“去中国化”,文化根基上“去中国化”,以至今日妄图从法律层次上“去中国化”,逐步升级,日益猖狂。近期以来,陈水扁们的“逢中必改”,其要害就是,斩断台湾与祖国大陆的关联,割断台湾同胞与中华民族的血脉。吕秀莲甚至胡言 “台湾的祖先是矮黑人”,引起《联合晚报》讽评:“这就奇怪了,吕秀莲长得不黑也不矮”。 他们妄图:把本是同属中国这个“本”全然歪曲,把本是同属中华民族这“源”全然捣乱。《反分裂国家法》,将把国家意志法律化。为了维护中国的统一,为了维持同胞的血脉 ,我们不但要在历史渊源、民族血脉上、文化根基上,更要在法律层次上,拨其乱,反其正。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任何分裂祖国的行径都违反中华民族的意志,违反全体中国人包括海外中国人的愿望,也影响台海两岸发展、伤害两岸人民福祉。在一个中国的范围来说,“台独”就是裂国动乱。“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和执法,实际上是为台海两岸防大乱于未然,戡大乱于危急。

《反分裂国家法》之所以成为“正法”,特点在於:正义凛然,公允适度。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正义性原则是其内涵。公允适度体现原则性不可动摇之下的必要灵活性。

“反独促统”是个完整的命题。统一,是“本”,“反独”是“标”。“促统”必须“ 反独”,“反独”是为了“促统”,两者不可分割。所以,人们最初提议制定“统一法”,以“统一”之纲提挈“反独”之目,以“统一”之本统摄“反独”之标。前时,笔者和一些朋友,也赞成并敦促制定“统一法”。但即使那时,我们也强调,立甚麽法,怎样立法,要极其慎重,集思广益,反复研讨。而且人们看到,2002年“民革”中央提交的议案,就是“ 反分裂”。经过多方反复推敲,目前恰当地确定为《反分裂国家法》立法。

任何正义原则必须坚持,努力实现。但是实现有一个过程,有不同阶段。在不同阶段,针对不同的情势,依据不同的条件,灵活运用原则,方能见效成功。

从目前国内、岛内以及国际情势来看,“统一”条件尚未成熟,更未完全成熟,而“台独”危机却已经日迫。“反独促统”,应有阶段性的偏重。“反独”应当成为当务之急的阶段性偏重。

笔者多次强调,“统一”最基本最重要的条件是中国综合国力包括经济、政治、外交、文化、科技、军事等方面的发展壮大。由于综合国力已经有了相当提高,所以当前“反独促统” 更有力量、更有份量。但是,还需更大的发展提高,才有利且有力於统一大业的完成。海峡两岸,一要发展,二要统一,是历史的辩证法。大陆越发展,越有利于统一。台湾越发展越离不开统一。因为,台湾离开了大陆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发展。“欲速不达”,是宝贵的经验。表面上统一缓进,反而有可能创造加快统一的条件。反对和阻遏“台独”,实质上也是“促统”。时间,对统一既有不利一面,又有有利一面。不利者,“台独”可以利用时间在岛内加大加深 “去中国化”,推行实质性“台独”,为将来统一制造更大障碍。有利者,无论大陆的情势,两岸的情势,国际的情势,时间有利於中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和发展。相对而言,时间对统一弊小利大。而“台独”日感时间等同“无望”、“末路”。

目前“台独”的“激进”也好,“急进”也好,“猖狂”也好,实际上妄图抢时间,争时机,无非是“夜长独短”、“穷途末路”的失落感、无望感的折射。“台独”势力,日益猖狂,肆意挑衅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图谋分裂中国的“台独”活动明显升级。从“去中国化” 的“正名”,到“法理台独”的炮制,阴谋策划通过制定所谓“台湾新宪法”、伺机利用所谓 “宪政改造”,制造重大“台独”事变。台湾“立法会”选举,泛绿不过半,泛蓝过了半,情势稍有舒缓。但是,一方面“台独”势力并没有收敛,更没有止步;另方面,泛蓝自身矛盾渐露,裂痕日显。“台独”势力,既可以利用矛盾,也可以加深裂痕,更可以制造矛盾、开凿裂缝。

立法,正如所有决策一样,不能不顾及公允适度。一方面适应岛内情势、意向,另方面也适应国际情势、意向。目前岛内赞成“台独”还是少数,据日前台湾TVBS民意调查,支持“台独”的由24%急降为19%。而维持“不独不统”现状的占了多数,从54%增至59%。“反分裂法”有利於影响和争取多数。急于推进统一,反而可能让相当一部分人受到“台独”的蛊惑。如果想深一层,换个角度来看,“独”是统一的主要障碍,但并非唯一的障碍。一些反对“台独”的人士,在“反独”方面可与大陆站在一起,但在“统一”方面又诸多抵牾。如果一定要把“反独”和“统一”完全捆绑为“一步走”,立即制定“统一法”。就可能被卷进诸多纠葛,而不能集中力量抓紧“反分裂”这个当前的主要矛盾。

在国际社会,大多数国家不承认不支持“台独”,连实际上反对和阻挠统一的美国近来也表示“反对台独”。但是,对急于统一,反应必然是多极的歧义的。总之,在目前时期, “反分裂”可以在某种意义上在国际形成不同程度的“统一战线”。而冒然急于“统一”,则可能一时难以形成这种“统一战线”。如果“台独”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自取灭亡,那就大不相同。

公允适度,并非时时、事事看人眼色,受人制肘。该做就做,无需顾忌,但需顾及。人所共知,一些国家对中国事务一向并不公允。譬如,印度有航空母舰,没有多少国家、舆论指责。一旦有点中国航空母舰计划的捕风捉影的传言,“侵略野心”之类的帽子立即满天飞。又譬如,没有一个国家不维护本国统一,不反对本国分裂,立法统一也好,立法反分裂也好,没有多少国家舆论质疑。可是中国面临台湾独立分裂的严重危机,一要立法,说三道四就出来了。中国要公允,但不能受种种不公允牵制。

《反分裂国家法》之所以成为“正法”,时机在於:正时宣示,郑重预警。

宣示,当然向全国人民,向天下华人,向国际社会。一旦立法,法律就赋予最高领导人和各级官员“维护领土完整,反对台独分裂”的法定使命,就赋予全体公民“维护领土完整 ,反对台独分裂”的法定责任。

但宣示重点是“台独”及其实际或潜在的“保护伞”。对“台独”势力,亮出红灯,警告“独路不通”,或者悬崖勒马,或者自取灭亡,必须抉择。对外国势力,亮出“橙灯”,警诫“注意风险”,或者循绿灯“反对台独”,或者闯红灯“卷进战祸”,务必清醒。

正时,有两方面。一是正逢时危,正时之需。二是正合时机,正时之宜。需而不宜,阻力重重。需而适宜,助力增加。

“台独”已近临界,突然事变随时可以发生,《反分裂国家法》立法已经成为急需。

岛内出现了某种时宜。泛绿不过半,略受挫折和牵制。泛蓝中少数不愿分裂但也要拖延统一而寻求“维持现状”的名人,对此项立法持疑,个别人士甚至公然质疑。人们深信,只要他们的“中国心”不变,迟早会明白,《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执法,实际上有助于他们在岛内“维持现状”。尽管他们的“维持现状”更接近美国的“维持现状”,而与中国政府、中国人民阻遏“台独”破坏“两岸同属一国中国”的“维持现状”,有不尽相同或甚不相同的涵义,毕竟目前在岛内对“台独”发挥着牵制和阻遏的一定作用。国际也出现了某种时宜。美国无疑不愿甚至阻止中国统一,但美国朝野多数在不同程度上日渐意识到:“台独”是不胜其扰的最大麻烦,是美中合作中易于梗塞的最大的障碍,是美中关系中高度风险的最大地雷。“台湾问题是美中两国关系的地雷”之说,绝非个别人物的脱口而出的一时冲动言词,而是近一时期来美国政府、学者、舆论对“台独”失控之忧的必然流露。过去大半个世纪,美国在外国豢养、扶助和撑持的许多人物、势力,都有一个共同命运,顺心顺意时好说,逆心逆意时翻脸。“台独”如果一意孤行,有镜可鉴。

有两点似乎大体可以肯定。其一,这毕竟是中国国内立法,不宜干涉,说三到四也无济于事。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美国竟然可以制定甚麽《台湾关系法》。那么,中国为处理内政事务而立法,美国有何权利阻止?一些美国人也感到理不直气不壮。二则,此项立法,还不是“统一法”,美国不能借口“单方面改变现状”来强词夺理。“反分裂法”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正是阻遏“台独”单方面“改变现状”。

美国政府和领导人近来多次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遵守三个联合公报、反对“台独” 的立场。在亚太地区或世界范围来说,“台独”就是动乱之源、战祸之源。如果这些动乱、战祸合乎於美国利益,当然求之不得。目前,这种“动乱”乱的是美国的战略部署;这种“ 战祸”祸的是美国所不愿卷入的灾难性战争。美国一些权威性专家,近期一再说明:台湾是,美国利益所系,但非美国关键利益核心利益所系。依据这个“利益定位”,美国要“保护 ”台湾,但不会为了台湾而卷进两个大国的灾难性战争。美国官员近来更解读《台湾关系法》,言明依照此法也没有直接军事行动的“义务”。台湾与大陆同属一个中国。外国没有任何理由以“利益所系”为由去“保护”,姑且放下不说。但是,这也应当让“台独”有所“ 醒悟”:好好拈拈你们在“美国利益”天平上的斤两!不要“独迷心窍”。何况,随着情势发展,在美国“利益所系”的天平上,还会向中国大陆有更大的倾斜。

美国为避免被卷进美中战争的祸水,在台海实行“维持现状”的政策,与中国和世界华人的立场迥然有别。但是,目前,“反独”更为紧迫。在这一点上,与美国的“维持现状”与中国《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和执法有某种契合点。《反分裂国家法》,没有“单方面主动改变现状”,只是在“台独”胆敢“单方面改变现状”时,才不得已出手执法。从 “美国利益”看来,这不正是帮助你防止“台独”“单方面改变现状”吗?

(写于2005元旦。《侨报•论坛》2005年1月11日全文发表。中新网、新华网、人民网1月14日作了突出地报道。中国网、中央统战部网等等数十网转发。)

附录:美华人高度评价“反分裂国家法”是“四正”之法

(中新网、新华网、人民网2005年1月14日)

《反分裂国家法》正式提上中国立法议程,引起海内外华人关注。据美国侨报报道,美国华人宗鹰先生撰文称: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在“反独促统”的历史中,必将成为一个意义重大的里程碑。

宗在文章中高度评价《反分裂国家法》为“四正”之法:正当立法,正本清源,正义公允,正时宣示。

文章说,《反分裂国家法》之所以成为“正法”,首先在于:正当立法,依法治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界定了台湾的地位及所有中国人民的法定职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中这一原则性的“定位”“定责”,正是《反分裂国家法》的主要法律依据。

从“定位”来说,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不能从整个神圣领土中“分裂” 出去。从“定责”来说,“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正述,“反分裂国家”是其蕴义的反述 。《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和执行,全然是正当的正常的宪法题中必有之义。

在过去半个多世纪,除宪法这一原则性规定之外,有关国家统一、台海两岸关系,基本上是以领导人的言论、政府文件来集中表述。这无疑曾经发挥极大的作用,而且也为今日的立法奠定基础。但是,时至今日,如果还停留在此,已不能适应情势的发展和需要。

依法治国,必然包括以法规范统一、依法治理“分裂”。世界上任何主权国家,都有权立法依法维护国家的统一,绝不容忍,更不允许,任何分裂国家的言行。

其次,《反分裂国家法》之所以成为“正法”,本质在于:正本清源,辟独祛乱。 “台独”之所以在台湾岛内日益变本加厉,从根本上来说,就因为“台独”势力一直在 “歪本乱源”,“倡独却统”。邪法日显,正法必彰。中国政府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正是以正压邪,辟独祛乱。

再次,《反分裂国家法》之所以成为“正法”,特点在于:正义凛然,公允适度。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正义性原则是其内涵。公允适度体现原则性不可动摇之下的必要灵活性。

“反独促统”是个完整的命题。统一,是“本”,“反独”是“标”。“促统”必须“ 反独”,“反独”是为了“促统”,两者不可分割。任何正义原则必须坚持,努力实现。但是实现有一个过程,有不同阶段。在不同阶段,针对不同的情势,依据不同的条件,灵活运用原则,方能见效成功。

文章强调说,“统一”最基本最重要的条件是中国综合国力包括经济、政治、外交、文化、科技、军事等方面的发展壮大。由于综合国力已经有了相当提高,所以当前“反独促统 ”更有力量、更有份量。但是,还需更大的发展提高,才有利且有力於统一大业的完成。

最后,《反分裂国家法》之所以成为“正法”,时机在于:正时宣示,郑重预警。

宣示,当然向全国人民,向天下华人,向国际社会。一旦立法,法律就赋予最高领导人和各级官员“维护领土完整,反对台独分裂”的法定使命,就赋予全体公民“维护领土完整 ,反对台独分裂”的法定责任。

但宣示重点是“台独”及其实际或潜在的“保护伞”。对“台独”势力,亮出红灯,警告“独路不通”,或者悬崖勒马,或者自取灭亡,必须抉择。对外国势力,亮出“橙灯”,警诫“注意风险”,或者循绿灯“反对台独”,或者闯红灯“卷进战祸”,务必清醒。

十一、全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合会前秘书长、芝加哥和统会名誉会长、美国美华友好促统论坛网社委会荣誉社长宗鹰:曲解和诽谤岂能阻挡“国安”立法历史车轮?



全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合会前秘书长、芝加哥和统会名誉会长、美国美华友好促统论坛网社委会荣誉社长宗鹰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刚刚为港版“国安”立法。锐剑封喉,直捣“港独”祸国害港的毒瘤,斩断“台独”伸向香港的魔爪,遏制外国势力干预大乱香港的黑洞。这是香港回归以来,中国官方在香港问题上所作的影响最大的决定之一。蔡英文和台独当局,伸出魔爪,助港暴乱,竞选连任,反中谋独,大捞一把。这笔欠账,已经记牢,合适时机,定会清算。紧接着,中央又高规格隆重举行《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严正指明“‘台独’是绝路一条,以身试法必遭严惩”。国台办负责人、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在发言中郑重警告“台独”势力。

《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和实施,主要直接针对尚未统一的台独,也涵盖已经回歸中国的港澳特区。“港版国安”,主要直接针对港独,也涵盖与“港独”沆瀣一气的“台独”,为“港独”唆使培训、煽风点火、撑腰资助的外国干预势力。澳门回歸后早已完成“澳版国安”立法,成为澳门特区顺利成功实施“一国两制”的极其重要的保障。香港之乱局丛生,主要就是由于香港内外势力勾结,极力抵制,基本法23条被搁置,“国安”立法成重要缺口和短板。依照《反分裂国家法》,也可以给乱港内外势力治罪。按照中国宪法、《反分裂国家法》和香港基本法,为港版“国安”立法,更直接保障香港“一国两制”准确全面顺利实施。合情合理合法,正气正义正策,极其必要,适当其时,无可非议,无可阻挡。

港内外某些反对势力,制造种种藉口来非议诽谤。其中最荒诞可笑的是捏造这违反邓小平当年的“五十年不变承诺”。首先,“五十年不变”,是指中央不去改变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国安立法,改变了这个制度了吗?香港特区建立时,外交权、国防权都归属中国中央政府,这是涉及主权的核心,确立“一国”的前提,并不妨碍“两制”,并没有改变香港基本制度。为什么按照香港基本法为国安立法,就“改变了”制度?改变云乎,纯然编造。其次,要说改变,恰恰是港独势力和内外乱港势力图变。全世界都看到,这几年来尤其是2019他们接连制造暴乱。“港独”旗号满港乱舞,“港独”口号到处狂叫,甚至要归附某国,乞求外国势力帮助他们实现“港独”。他们不但抛弃“一国两制”,而且妄图变为另类“一国一制”,把香港变为非中国的独立港,把香港同胞变成非中国人的外国人。污染国徽,践踏国旗,蔑视国歌,哪里还有“一国两制”?外部势力的插手和参与,并非维护“一国两制”,而是妄图以香港脱离中国变为另国另港。更有不可告人的阴谋,以香港为“民主基地”,把他们香港谋求的另类“一国一制”推销推行到全中国。他们急于改变香港,急于以被他们改变的香港去改变中国。他们图谋大变,反而要把立法维护香港“一国两制”污名化,倒打一耙。

真是满嘴荒唐言,“聪明反被聪明误”。他们要捏造邓爷爷的“假神”,来攻击当今中国领导的决策。遗憾的是,他们极力捏造,而太不认识“真神”,露了马脚。围绕香港回歸,邓公当年不但作出整体性方针决策,主权原则问题绝不忍让,而且极其坚持香港驻军等主权措施。尤其令人敬佩的是,他明智地洞察到香港回歸后的无可避免的复杂斗争,在承诺不变同时预先明言:“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特别行政区是不是也会发生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难道就不会出现吗?那个时候,北京过问不过问?难道香港就不会出现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够设想香港就没有干扰,没有破坏力量吗?我看没有这种自我安慰的根据。如果中央把什么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权力,对香港有利无害。”“有些事情,比如一九九七年后香港有人骂中国共产党,骂中国,我们还是允许他骂,但是如果变成行动,要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对大陆的基地,怎么办?那就非干预不行。”这才是邓公为治港留下的金句真言,锦囊妙计。他不是神,但睿智地看透和预见香港会出现的动乱和危机。这几年,尤其是2019年,动乱的具体细节可能不尽在在其预料之内,但是动乱的总体情势全在其预测之中。对策呢?他也留下了良谋:中央该管的定管,需出手的务必出手。想割裂和歪曲邓公的谋略,只能给他们自己掌嘴刮脸。

完善“港版国安”,本来就是中国宪法、《反分裂国家法》,和香港基本法应有之义。反中乱港、煽动暴乱、妄图“港独“的情势,构成了香港目前最大的国家安全威胁,破坏香港的稳定和繁荣,严重损害香港同胞的安居乐业,更增加国安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香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也是中央修订法律,贯彻“一国两制”的职责所在。针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如何在香港压制外国势力,背后资助、组织、安排、鼓动一些学生、老师,散播分裂的思想,组织和训练等问题,加强立法填补漏洞。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对香港整体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坚决维护和最大关爱。中央政府完全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香港原有社会制度依然没变。香港特区“一国两制”的历史车轮滚滚向前,任何势力无法阻挡。

十二、全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合会秘书长、美国华盛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长吴惠秋:《反分裂国家法》斩“独”利剑必须持续高悬



全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合会秘书长、美国华盛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长吴惠秋

15年前《反分裂国家法》是为反对分裂国家,遏制和震慑“台独”而发布实施的。实践证明该大法的震慑“台独”作用非常必要,行之有效的。现在民进党靠民粹全面执政肆无忌惮地推行“台独“路线。这次“罢韩“表面看是娴熟的民粹操作和对对手复仇打压的表现,背后的指向更多的是韩当选后的“亲中”。不能排除蔡英文当局绑架台湾民意,挑战《反分裂国家法》的红线。

用和平手段解决台湾问题是上策,但一些岛内政治人物漠视和曲解大陆的善意,落入两种臆想或误区:1--大陆对“台独”可以有所容忍,不会采用非和平手段;2--台独挑起的两岸地动山摇美国会来帮。都是对大陆的决心和能力的误解,非常危险。今天在推进中国和平统一进程中《反分裂国家法》的震慑作用是必需的,这柄“尚方宝剑”必须持续高悬。

《反分裂国家法》指明了实现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一方面我们希望美国不要乱打台湾牌,因台独引起的两岸非和平冲突有损于美国自身的国家利益。也警告台湾岛内“台独”分离势力必要错估形势,利令智昏,铤而走险。

法律条文中鼓励推动两岸多方面往来,促进交流合作和“三通”,旨在鼓励和维护台湾海峡地区的和平稳定,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义务。这和大陆的“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多年来的对台方针一脉相承。既显示了大陆对台政策的一贯性和稳定性,也体现了该法律中的真切善意。

人所周知,缓进性(切香肠式)的“台独” 都是在为实质“台独”铺路,《反分裂国家法》对此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无法有效地抑制,需要增补或者制定条款应对。应该防微杜渐,不让钻空子。

十三、芝加哥和统会理事长、中国台湾省台湾大学芝加哥校友会前会长何筑笙教授:反对美国双重标准,维护《反分裂国家法》



芝加哥和统会理事长、中国台湾省台湾大学芝加哥校友会前会长何筑笙教授

非常感谢边副总领事、周领事和各位和统领袖参加这次云会议!2005年大陆颁布《反分裂国家法》,美国跳出来反对;这次大陆出台香港国安法, 美国又跳出来反对,干涉中国的内政。美国对待香港暴乱和这次美国暴乱,采取不同的标准,说香港是民主游行,对美国暴乱派军队镇压。1957年发生 台湾事件,美国士兵开枪杀死中国人,结果判这个美国士兵无罪,3千多愤怒的人民占领在台湾的美国大使馆。美国对待人权和民主是双重标准。我们要 看清美国的嘴脸,维护《反分裂国家法》。

十四、美国大芝加哥地区华侨华人联合会主席郑征:《反分裂国家法》释放最大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



美国大芝加哥地区华侨华人联合会主席郑征

15年前,《反分裂国家法》在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加强一中原則和推进两岸关系的法律,。《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年来为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发挥了重大作用。在过去15年中,在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两岸关系在推动经济发展,开辟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恢复两岸协商谈判,推进两岸政党党际交流,实现两岸领导人历史性会晤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年来,祖国大陆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陆续出台了许多惠台措施,为台湾人民谋福祉,让台湾人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深化了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促进了两岸同胞民心融通,呈现出两岸同胞携手建设两岸命运共同体的新局面。这也说明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

同时,《反分裂国家法》也为了反对台独划了一条非常清楚的红线。对“台独”势力有巨大的震慑作用,对维护台海15年的基本和平与稳定发挥了重大作用。《反分裂国家法》也释放最大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十个条款有一半都是关于如何促进和平统一、促进两岸交往、保护台湾人民的规定。这部法律的宗旨和立脚点是维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目前在今天台海,香港问题非常复杂的情况下我们再次来重温这部法律很有意义,非常感谢和统会在《反分裂国家法》15周年的今天举办这个座谈会。

十五、美国芝加哥福建商会会长郑时坦:如果一天不解决统一台湾的问题,大陆天天睡不好觉!



美国芝加哥福建商会会长郑时坦

大家好! 我简单地讲一下我的观点,中国现在已经慢慢强大起来了,《反分裂国家法》是维护和平的法律,但是,台湾的领导陈水扁、蔡英文和民进党的 人认为大陆软弱、大陆不会武力统一。台湾的年轻人台独势力步步强大、不让祖国平稳的发展,如果一天不解决统一台湾的问题,大陆天天睡不好觉,我们要准备 尽快随时解放台湾,台湾问题不能再拖下去了。我们已经给台湾机会了,一国两制的机会已经没有了,我们要搞一国一制,不能再像香港这么乱。

十六、印度尼西亚印尼华人和平统一促进会执行会长林文珠:“印尼华人和平统一促进会反对“台独”严正声明” 和“印尼华人和平统一促进会拥护港版国安法的声明”



印度尼西亚印尼华人和平统一促进会执行会长林文珠

印度尼西亚印尼华人和平统一促进会执行会长林文珠发表了“印尼华人和平统一促进会反对“台独”严正声明”和“印尼华人和平统一促进会拥护港版国安法的声明”。



十七、泰国博仁大学管理学助理教授、博士导师、中华致公学会理事长孟巍: 《反分裂国家法》框架下“一个中国”原则问题



泰国博仁大学管理学助理教授、博士导师、中华致公学会理事长孟巍

尊敬的王会长、李会长,边副总、周领事以及“反独促统”战线的同仁大家好!

我对王正教授对建立反台独数据库的观点很认同。

下面我谈个人的一些观点供大家参考:

一. 岛内某些政党的台湾某些政党一直坚持“中华民国”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九四九年,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 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案例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
2. 中华民国也是中国
3. 所以是一个中国

案例2:
台湾岛内某些政党以中国历史上的割据势力
南明
北元
问题“明朔”问题
南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军占领台湾, 延平王郑克塽降清 ,宁靖王朱术桂自杀,明朔始亡。
北元:割据政权贯穿明朝全过程,最后被后金努尔哈赤所灭

本质:
1)是一个绝不能忽视的未来历史问题
2)以拖待变
3)台湾岛内某些人群的假想

正朔,是由于我国古代天命理论,大一统思想,以及华夷之辨等古代思想理论的发展而产生的政治概念即”正统“的意思。象征着一个王朝统治、代表中国的合法性与唯一性。而其他同时期并列的政权,则往往被称为是”番“、”虏“、”夷”、“贼"等等。

二.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人具有中国国籍(加入外国国籍的除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1.序言: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2.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4.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5.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1)1979年元旦,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中美联合公报声明:“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联系”;“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2)中国在于世界其他国家建交中都坚持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则

三. 反分裂国家法中第八条“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标准判定问题

我个人对《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平等”“协商”的含义谈谈个人看法:

“平等”的条件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序言: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
2)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台湾人民是中国公民,纳入法定管辖。《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3)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平等就是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平等”,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平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的个人观点:国旗、国徽、国号不纳入平等协商范围。只能谈台湾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区号

“协商”的对象是遵守《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

我个人认为“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的判定依据之一就是《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六大事项”无法推进、无限期搁置。 台湾问题不能根本解决。

第七条 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 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
(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
(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
(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
(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
(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

第八条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十八、全日本华侨华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执行副会长刘迪教授:我们要考虑如何把《反分裂国家法》这个法律功效达到最大化!



全日本华侨华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执行副会长刘迪教授

谢谢王亚勤会长!听了大家的发言,很受启发,我第一次2000年在华盛顿DC参加反独促统的全球会议,然后逐步在日本建立了几个和统会,和统力量 不断壮大。日本是反独促统的前线,以前很多台独势力是在日本发展壮大的,日本有很大的台湾情节,6月2日我们在日本在网上搞了纪念《反分裂国家法》的活动, 效果不错,《人民日报》也报道了我们的活动。我觉得我们有《反分裂国家法》,有反独促统的路线图,但是我们没有时间表。自《反分裂国家法》实施 15年来,对切香肠式的台独没有阻遏力量。《反分裂国家法》底线功能非常好,是有3个稳定作用的装置:一是稳定两岸;二是稳定亚太和国际和平;三是从而也稳定了台湾内部。 我们要分析、探讨和制定具体操作层面的具体法规,我们要考虑如何把《反分裂国家法》这个法律功效达到最大化!

十九、美国大波士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共同会长胡运炤: 《反分裂国家法》是划了一条红线



美国大波士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共同会长胡运炤

我们和平统一的工作还没有做好,和平统一是大势所趋。《反分裂国家法》是划了一条红线,当时陈水扁、民进党、美国不敢越过这条红线。在中美3个公报 中,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唯一合法政府。现在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承认一个中国,只有几个小国家承认台湾。美国不希望两岸统一,希望拖,这样对美国 最有利。如果中国统一了,中国将更强大,这是美国不愿意看到的。我们要动员全世界华人团结起来,朝统一的方向努力。

二十、美国大波士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共同会长梁利堂: 坚决支持和拥护《反分裂国家法》的坚决实施,实现祖国的统一!



美国大波士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共同会长梁利堂

尊敬的边副总领事、各位领导和各位朋友,非常荣幸得到王亚勤会长的邀请,参加这个会议,学到了很多东西,由于会议时间已经比较长,我就谈一点, 《反分裂国家法》是反独促统的根本大法,我们坚决反对一切分裂势力的倒行逆施,坚决支持和拥护《反分裂国家法》的坚决实施,实现祖国的统一!

二十一、美国美华友好促统会会长伍时江:《反国家分裂法》是打击台独和外国势力渗透的有力武器!



美国美华友好促统会会长伍时江

听了许多专家、学者和美国以及世界各地的会长发言,收到很大启发,学习了很多新的知识。

《反国家分裂法》是保证台湾不会从祖国分裂出去的定海神针,是打击台独和外国势力渗透的有力武器。

我们今天纪念《反国家分裂法》15周年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香港很快就要通过和实施香港国安法。这必将重焕香港的生机,重现一个繁荣昌盛的香港。这反过来给台湾同胞一个榜样,证明回归祖国、实现祖国统一符合两岸同胞的福祉,是有前途的唯一正确的道路。

感谢王会长的邀请,感谢大芝加哥和统会组织举办这样大型的国际专题会议,非常成功!

二十二、美国洛杉矶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盟执行会长王素雯:有国才有家!



美国洛杉矶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盟执行会长王素雯

很高兴今天能参加由芝加哥和统会在网上举办纪念《反国家分裂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

《反国家分裂法》是在2005年3月14日中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的一部针对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基础法律。大陸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没有变。 从这次突然发生的武汉新冠肺炎,中国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控制,为世界作出了一个最好的示范,对中国控制疫情给予了高度评价,这说明了中国的强大和领导的才能。 之前李克强总理在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政府报告关于香港的议程:就是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我认为这是十分必要的,非常赞成,对台方针,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行径,作为我们海外华人,坚决支持九二共识,一国两制,反对台独,促进和平统一。 有国才有家,只有维护好国家的安全,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家园,为开创民族复兴的美好未来贡献力量!

二十三、美国大洛杉矶地区中国统一促进会会长欧阳韬:台独是一条绝路,以身试法必遭严惩!

二十三、莫桑比克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江永生教授: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坚定维护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莫桑比克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江永生教授

二十五、芝加哥和统会会员陈爱棣(书面发言):尊重历史,踏实工作,反对分裂,促进统一!

疫情期间,芝加哥中国和平统一会接连举办座谈会,让我们畅所欲言。今天,大家再次齐聚网络,纪念《反国家分裂法》颁布15周年。侨胞们又是踊跃参与。

我是一名旅居海外超过半个世纪的侨胞,这50多年来,到美国的中国人从最初时期以台湾居多,到近20-30年来大陆居多。但,无论来自哪里,我们侨胞之间共同说的汉语、写的汉字让来自各地的中国人在异国他乡也能无障碍的交流。

中国的历史告诉我们,每当国家统一时,国泰民安、诸事顺利。而分裂时,或妻离子散,或任人欺负。

我们海外侨胞纷纷赞同国家要统一,不能分裂,更要从历史、现实讲好这个道理。

从历史来讲,台湾同胞肯定又更深刻的理解。甲午以来,台湾割让给日本殖民统治长达50年。台湾的一些历史学者,为谋求“台独”处心积虑地从1960年代开始就编纂“台湾历史”,而李登辉、陈水扁时期不断修改历史教科书,现在的蔡政府更是变本加厉地“去中国化”。前些日子,我还看到TV 上的NEWS,“中华航空”也要更名。凡是遇到“中国”、“中华”,就只剩下更名这条路,要与“中国”切割。

但是,中国台湾诸多档案机构,如国史馆、中研院等,至今还完整地保存着各种历史档案,它们虽然默默无语,但这些铁证档案就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台湾与大陆就是一个国家。两岸是分不断、剪不开的,两岸同胞的命运紧密相连。 并且几乎在每一件重大事件都能得到印证。如,我家的“中威船案”,台湾国史馆至今悉数保存着大陆船东一家对日索赔77年的最为原始的全套对日索赔的证据、索赔方案。 两岸的历史学者,应该多研究这些原始的档案、史料,让事实告诉各位同胞,两岸分割给民众带来的各种悲剧,这就是我们反对国家分裂、促进统一的一种方式。

而,两岸的合作也不应该仅在在历史上。对现实而言,祖国大陆在许多方面都有很大的进步,但也有不足之处,但不能因为有不足,就成为分裂国家的理由。同样台湾也并非十全十美。两岸各界唯有携手共进,相互交流,取长补短,从各个方面推进两岸民众的融合与认同,为统一做好各项准备。

习总书记的许多讲话:不忘初心、追求司法公正就说出了海内外同胞的心声,因为这是所有中国人愿意看到的。也正是因为习总书记的这些感人肺腑之言,也更坚定了我一定要推动法院必须要完成“从陈顺通代书遗嘱不是伪造而无效到要确认有效”的所有审判程序与步骤。 其实,自古继承权在中国就是与生俱来的,法院仅仅排除了伪造,这一种致遗嘱无效的因素,只是对遗嘱做了一个偏面的审理,是绝对不能凭此剥夺侨胞的继承权的。

台湾的法律工作者指出:一个两岸都关注的案件,竟会在两岸有不同的结果,这就是两岸不统一的悲剧,或许这能成为涉及两岸民生方面的法律走向融合的一个契机,从而造福两岸同胞,实现中国人追求的情、理、法的结合。 你我的一言一行都会成为反对分裂的一个力量,为促进统一而努力。

九旬侨胞陈爱棣 2020年6月6日

2013© 大芝加哥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
Chinese American Alliance for China's Peaceful Reunif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