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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匯編
轮船归途漫漫

陳愛棣
芝加哥和统会会员

2021年11月20日


李红卫会长和大家好!

我是旅居美国近60年的九旬侨胞陈爱棣, 家父陈顺通先生是我国航运界屈指可数的参加过北伐与抗战的爱国人士。

2014年4月19日, 上海海事法院扣押商船三井“BAOSTEEL EMOTION”轮迫使其履行77年前的租船合同,向我家支付赔偿款, 成为当日的轰动新闻。

我含泪对着父亲的照片感叹道:爹爹, 国家强大了, 轮船终于回家了。

这是我2021年11月20日的书面发言。

《轮船归途漫漫》

1924年,我家从宁波来上海定居。 在这里, 家父陈顺通开始谱写了他的航运人生,到1936年, 我家独资的中威轮船公司不仅船舶吨位名列前茅, 而且汇聚了魏文翰先生、魏文达先生昆仲等中国航运界顶尖人才, 成为当时的中国四大轮船公司之一。

如果, 现在父亲还健在, 他一定会高兴地见到上海实现中国几代航运人的梦想, 成为全球航运中心,家乡宁波的航运地位也日益上升, 沪甬两地比翼双飞。

抗战时的父亲常常会自言自话说,如果现在还有一艘轮船在运营,我可以从一艘变成两艘,两艘变成四艘, 但我不可惜为抗战而自沉江阴要塞的“源长轮”和家乡宁波镇海的“太平轮”; 不过租借给日本人的“顺丰轮”、“新太平轮”,一定要讨回船舶,租金按市场行情一分不能少。

2014年4月19日, 上海海事法院扣押商船三井“BAOSTEEL EMOTION”轮迫使其履行77年前的租船合同,向我家支付赔偿款, 成为当日的轰动新闻。我含泪对着父亲的照片感叹道:爹爹, 国家强大了, 轮船终于回家了。

记得1933年5月我家添置的“顺丰轮”在黄浦江上停泊半个月,沪上航运界同仁、新闻界纷纷登轮参观。 父亲、母亲带着我的大胞姐爱丽、我和大胞弟和康到“顺丰轮”上去。我的大胞姐还问父亲,“顺丰”是一帆风顺的“风”吗? 父亲答道,我们家的“顺丰”是丰收的“丰”。 大胞姐说,记住了, 等我长大后, 要做自己家的轮船去更远的地方。

1933年6月, “顺丰轮”代表中国首航苏联, 完成两国货轮互航的使命。

再次回想昔日之情景,对亲人的思念油然而生。

幸运的是, 我成为我家唯一健在的目睹了“顺丰轮”、“新太平轮”从购置、出借,到归还全过程的见证人。

早在抗战时期, 父亲就数次亲赴东京要求日方履行租船合约,归还“两轮”并按市场价格支付逾期租金, 但日方以种种理由,甚至编造谎言予以拒绝。

父亲也向母亲讲述了客轮行使日本途中,美国飞机在上空盘旋;客轮上,只发饼干给乘客;到日本后,市场萧条、物资匮乏,几乎没有吃饱过饭。 看来日本败相毕露,日子不长了。

但父亲也叹言: 现在国家还是太弱了, 等国家强大之时,两艘轮船和拖欠的租金就能讨回来了。

抗战胜利后, 父亲递呈索赔方案、全套索赔证据请求当时的中国政府代为向日方追偿。 1949年这些铁证被悉数带往台湾,我家还在上海,但顾维钧先生等还是按父亲以市场价格追讨日方拖欠积欠租金的真实意思向日方索赔,直至父亲过世三年之后的1952年。

台湾大学萧明礼博士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2016年第一期《抗日战争研究》的论文《对日求偿“顺丰”、“新太平”两轮强征案的历史考察》就是以中国台湾档案机构保存的这些史料、往来电文等还原了“中威船案”最为原点的起始。

1958年,人民政府得知我家对日索赔之事后,便精心安排,让我家保存的部分对日索赔铁证、中威轮船公司公章、父亲的图章等能顺利带到香港。

那年3月,大哥陈甫康因卷入刑案为邪教“一贯道”私套外汇、安排人员往来、代为联络等罪行而遭逮捕。在狱中,陈甫康向人民政府立下要继续向日方索赔两轮等的“立功计划书”、“具结书”,要求向人民政府戴罪立功,以及父亲在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美国、日本、德国等地的巨额外汇要有人处理,方才获得“宽大处理,予以释放”。

出狱后,人民政府同意陈甫康接受我们母亲戴芸香女士之委托到香港定居,处理父亲遗留下在各地的数百万美元的巨款,以及开始对日索赔。

自父亲过世至今,我们兄弟姐妹没有分过家。 父亲的这些巨额外汇遗产成为我家一致对日诉讼的重要资金保障。

值得一提, 1958年5月陈甫康被释放后,对母亲说: 上海市公安局黄赤波局长亲口告诉他,‘你到香港后,与香港交通银行的樊先生联系,同时购买好去广州的火车票之后,请告诉我,我要通知罗湖口岸,对你携带的文件等不做检查而予以放行’。

现在回想,因为陈甫康携带的父亲生前遗留的所有文件, 如“顺丰”、“新太平”两轮的租船合同等证据、“太平”、“源长”两轮文件以及其他资料等,其中先祖父陈忠廷先生的讣闻有许多民国时期风云人物,如林森先生、张人杰(张静江)先生、蒋中正先生、虞和德(虞洽卿)先生、秦祖泽(秦润卿)先生、太虚大师等人的题词、挽联。 在1950年代,如被查到, 陈甫康又要出“大事了”。

我家在东京的索赔之路始于1960年代初,先是在东京简易裁判所进行民事调停,后向东京地方裁判所提出诉讼。但到1970年代东京地方裁判所突然要求提供父亲陈顺通先生、母亲戴芸香女士与子女们的亲属关系证明,否则,诉讼将被驳回。

当时正值“文革”时期,日方认为中国不可能出具这样的证明,便能以此理由结案了事。

然而,大哥陈甫康按照上海市公安局黄赤波局长给他的紧急联络方式, 在香港联系了交通银行,香港交通银行即刻联络上海中国银行,并由上海中国银行的工作人员亲赴我家通知胞弟陈乾康,“让戴芸香、陈乾康于1971年11月11日到福州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办理证明。” 母亲戴芸香女士还亲口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表示“如果向日本反动政府索赔成功,要将她以及其他子女的份额汇进国内。”

我家办理亲属证明书的1971年, 正是日本佐藤荣作内阁一直叫嚷着要改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 周总理得知后便说,听其言 观其行, 以日本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亲属关系证明书的态度来测试日方是否是真心实意要同我们改善关系。 可见一页薄薄的亲属关系证明书承载的分量。

在周总理的关心下, 母亲戴芸香女士和陈乾康的申请经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几个月多次与当事人的谈话、调查取证等,最终于1972年2月18日出具了(72)沪高法证字第6号我家的亲属关系证明。

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致外交部领事司(72)沪公军审发字第63号函,“本市居民戴芸香拟由其香港的儿子陈洽群(陈甫康)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其父陈顺通在抗日战争期间被日寇强占后之两艘轮船沉没事”。更证明了母亲戴芸香女士对陈家轮船的所有权,明确了是母亲让其长子办理陈家对日的赔偿之事。

母亲戴芸香、胞弟陈乾康申请的陈顺通先生全家亲属证明书,保证了陈家的诉讼能顺利进行, 打破了东京地方裁判所的刁难。

日方见此未得逞, 但见我家拿不出抗战胜利后家父请求当时的中国政府代为赔偿的索赔方案、全套索赔证据, 便提出“时效灭失”的问题,他们的理由是:日本国于1946年颁布的《战时赔偿特别措施法》第17条规定,“在战争期间遭受损失的日本公民,应在本法颁布后的两年内,向有关当局报告以求补偿,逾期者此权利丧失。” 最终,日本法院罔顾事实而判,我家未在1948年前提出请求赔偿,故求偿权丧失, 时效灭失。

1990年代,上海法院审理“中威船案”时, 也是由于我家拿不出父亲当年递呈的索赔方案、全套索赔证据, 而上海法院又不能调阅、取证台湾保存的父亲当年的这些铁证、史料, 不仅耗时20年, 而且也无法实现父亲以市场价格追讨租金的真实意思,变成以租船合同的租金向日方收取积欠租金。

1949年之后的相当长的岁月里,尽管两岸对峙,顾维钧先生仍以大陆船东的索赔方案、全套铁证向日方追索,维护船东权益, 直至1952年。 如今,中国台湾档案机构仍保存着中国大陆船东对日索赔的史料、铁证。 这生动演绎了:台湾就是中国的一部分, 所以两岸维护中国公民的权益跨越了1949年。 “中威船案”是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又一力证。

但, 两岸的阻隔, 骨肉亲人无法相见,更不用说两岸档案机构的史料能共享。 没有父亲的索赔方案、全套索赔证据,我家的索赔之路异常艰难,甚至不能实现父亲以市场价格追讨逾期拖欠租金的真实意思, 让外人坐收渔利。

我家四艘轮船的命运完成证明了个人的事业同国家紧紧相连。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国强则民安、国强则民富、国强则民不遭外人欺。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中国共产党一直以人民期盼为己任。 我们最大的期盼就是国家统一。

我坚信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早日实现国家统一, 才是海内外炎黄子孙的福祉。

国家统一日 外人无机施 同胞尽欢颜 两岸齐飞腾



“顺丰轮”(6725吨)雄姿



“新太平轮”(5025吨)



“顺丰轮”概况



“新太平”轮概况



中国台湾档案机构保存的“顺丰轮”、“新太平轮”索赔方案、全套索赔证据





中国台湾保存的索赔方案、全套索赔证据中的“證件6A、證件6B”, 即日方拖欠的“顺丰轮”、“新太平轮”租金清单: 市场租金从1937年8月每吨每月USD1.47涨到1941年10月USD7.50。 可见, 抗战中只要轮船在运营, 就可获得巨额利润。 但我的父亲、母亲、庶母, 不惜相继自沉“源长轮”、“太平轮”两艘近7000吨的货轮于祖国的大江大河,阻止日寇的进攻。 以牺牲每年最高可达USD630,000之巨的租金收入为抗战做出他们的贡献。 即使现在每年60多万美元的收入也是高收入, 何况是80多年前的每年60多万美元收入,简直是天文数字。



1972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陈顺通家族亲属关系证明书。 父亲陈顺通与母亲戴芸香先后育有三位儿子长子陈甫康(陈洽群)、次子陈和康(1946年过世)、幼子陈乾康;四位女儿长女陈爱丽(1935年过世)、二女陈爱棣、三女陈爱珍、幼女陈如丽。 父亲陈顺通与庶母杨锦文未生育子女。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致外交部(72)沪公军审发字第63号公函

九旬侨胞 陈爱棣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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